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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亮亮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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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4 15:01: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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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2008-2-24 15:02: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警察说:死者因为吸毒产生幻觉,自己去撞小姐的车!死者有过错在先!
    死者有冠心病,不是勒死的,是冠心病发作死亡!没定意外事件宣告小姐无罪已经是大进步了!何况还没追究你"恶意碰撞"小姐的车!不然反罚你家20万,
    更好在你自己死了!不然搞你个撞车当"恶意碰撞",判个无期!小姐"见义勇为"应当嘉奖!
    小心啊!书记大人说,这是胡扯造谣!谁敢乱说抓起来蹲大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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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4 15:02: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我操他妈的。 反了吧。 学学那了农民。 还等什么。

169
发表于 2008-2-24 15:03: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大家不要激动,要相信当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判决

170
发表于 2008-2-24 15:04: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呼唤中国的人体炸弹...呼唤中国的基地分部.

171
发表于 2008-2-24 15:04: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怎么判得这么重?本来就是死者不对嘛,干嘛动了人家的车子,远远看见应该先把摩托车停在路旁边,俯首鞠躬,等其开过你再走嘛,这样无礼对人大代表的女儿,该死嘛!
  强烈要求死者家属赔偿人大代表女儿精神损失费20W,时间损失费20W,外加车辆维修费!这样判才公平合理嘛,才够和谐嘛!强烈建议人大代表上书中央

172
发表于 2008-2-24 15:05: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估計進去晃蕩晃蕩也就出來了。。。無語

173
发表于 2008-2-24 15:05: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为什么网上都没有新闻,只有论坛的帖子

174
发表于 2008-2-24 15:06: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我一直在想,我也一直在问,“人大代表”是不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他们是不是代表人民的?我们算不算人民?他们都是由谁选出来的?是人民吗?为什么我们从来都没有投过选票?我们不算是中国公民吗?中国不承认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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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08-2-24 15:07: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很和谐,很好!

176
发表于 2008-2-24 15:07: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等咱有了钱

177
发表于 2008-2-24 15:08: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12月6日在江西省赣州市洪城巷内发生一起恶姓案件,一名骑摩托车男子不小心碰到一尼桑小轿车,轿车中跳下 一名女子,光天化日之下竟将对方打死。
  
   事发在当天下午3时许,当时,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路过这条巷子时,不小心帮到尼桑小轿车,双方可能因赔偿产生纠纷,突然其中一女子突然架在男子身上,另一女子反扣住男子手.二话不说对其一阵毒打,并用毛衣勒住男子的脖子,手腕闷住男子口鼻,恶女母亲在边上骂骂例例,不停的打手机.叫人来助架.边上的围观人达到百人.不停有老人在劝架.劝其不要打了,会打死人的.三恶女并没有因此而罢手!数十分钟后,该男子被打死,估计是窒息而死.
  
   朋友说当时女子打架姿势极其专业,下手极狠,全是致命位置.不久男子母亲穿着围裙来到现场,当时根本不会哭了,一直没有反应过来.父亲撑着拐杖而来,二老人一直享受着社会低保,老来得子.突然遭此打击,可想而知有多么的伤心.
  
   男子的女友不停的摇着死者:"小飞小飞......" 这么年轻的一条生命啊就这样结束了!
  
   事后110来到现场,朋友说警察当时还教打人的恶女,快打电话给你姐姐!听朋友说她姐姐是公安.而恶女的母亲更是让人恶心,当时还很嚣张的说:"不就是打死个人嘛,有什么大不了!".
  
   如此的猖狂!如此的歹毒!试问这位母亲,你有没有换位想想如果你是死者的母亲!你会怎么样!有钱真有这么不得了吗?!
  
  我要把我知道的都给她们爆光!没有人姓的垃圾!肇事尼桑车牌号是赣BA9791
  
  打人的恶女是赣州市滨江大道"万福楼"的大酒店老板的女儿。(有钱人是不是都没有素质?)
  
  酒店电话:0797-8356066 8356088
  
  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既然把一个人杀死,通过这样血的教训,希望能提高我们赣州市民的整体素质,严惩犯罪份子!决不让她们逍遥法外!这里恳请记者继续追踪此事!~~~~~~~给死者家庭一个交代!
  网友:桂林我的爱

178
发表于 2008-2-24 15:08: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江西省赣州市文清路洪城巷口因发生一起小摩擦的引起的恶姓杀人事件,三女子殴打一男子最后导致该男子死亡,此事在社会上引上了强烈反响,起因是12月7日上午三女子开车去洪城巷口一服装店定做衣服将车子违章停在巷口上,一男子骑摩托车经过巷口,由于巷口狭窄而又摆有很多摊位,不小心与小轿车相擦,三女子见状马上跑来围住男子,要求高额赔偿,男子不肯要找交警来处理,于是三女子即刻开打,,大个中年女子首先扑了上去撕破男子的外衣,把撕脱的一只袖子紧紧缠绕住男子头颈,把男子没穿袖子的那只手反扭在背上,男子根本没有思想准备就被三个女子按在地下,男子因为一只手被反剪而另一只手有被衣服紧紧缠绕无法动弹,大个中年女子坐在他腹部,另俩个女子一个卡住脖子,一个用衣物裹住男子的头颈,約几分钟看到男子脸色已变紫色没有动静后,中年女子起身打电话,另两个仍然按住男子,用衣袖缠绕紧紧住他的鼻子和嘴又过几分钟才起身,这时男子早已经死亡。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既然把一个人杀死,在她们行凶的过程中,旁人厉声指责叫她们别打了,并说这样回出人命案的,但三名女子狂妄地说:“打死再讲”, 男子死后还说:“丢20万钱给他家就可以了”真是猖狂之至,大家并没有冷漠围观,大家都在厉声制止这三个丧尽天良的女人,有人也即刻呼叫110.,.三个丧尽天良的女人不顾死者的喊叫和旁人的厉声指责,只到躺在地上的男子全身软瘫没有一点弹动,她们才停止殴打,露出胜利的微笑., 在这个过程中,三名女子一直嘶声疾力的骂“你家**x,搞死他去,敢聊我,表的我姓什么”。在这个过程中目击的人并没有太多,一直目击的多数是洪城巷的老人们,他们无力去拉开,只能喊不要打。其他人路过的,不明白什么事。过后,人都死了才有许多围观的人。死者叫黄建新,37岁,摩的司机即将成婚,家住下壕塘,上有近70岁老母摆摊包饺子卖钱度日,儿子死后终日以泪洗面,即将成婚的女友几近崩溃。三名女子是赣州城区某大型私有餐饮企业的老板娘和她的俩个女儿,打人者中的中年女子,体型比较高大曾参加过体育训练。中年女子为张姓富豪女是赣州市某大型私有餐饮企业酒店老板。很有背景,,资产过千万,某大型私有餐饮企业酒店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与滨江大道交界处,出事车车牌号为赣BA9791,富豪女其张姓家族在赣州市从事酒店业和房地产业资产过亿”。

179
发表于 2008-2-24 15:09: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作者:218.204.105.* 发表于:2007-12-10 18:50:24[到顶部] [回复] [编辑] [删除]
  
  听说她老公和父亲已经花重金请律师了,以过失伤人的责任保那个女人出来。赣州老百姓很多目击了现场的都说当时打人的是3人,现在却变成了1人,而且据说那男的求饶了,说不要打了,我赔就是,那女的说“我现在不要赔钱了,就要打你”,然后不顾一切的打。现在她家可能花了不少钱造舆论,好像那死者是吸毒的,体质不好才会经不起几下打。而且她打死人不跑可以算自首情节,律师再以过失伤人为她辩护,如果再给她做个精神病鉴定,那很可能就无罪释放了。最多她家里扔些钱安抚死者家里,摆平公、检、法。

180
发表于 2008-2-24 15:09: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一大进步---掐死穷人要判刑了,5年 !

目前,章贡警方正在对黄某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请大家关注近期本地媒体的报道,报道都偏向于打人者,说被害者是吸毒者,刚开始报道时,还说行凶者气焰嚣张,到后续报道,却又说行凶者为人友善,估计凶手的家庭是动用了一切力量,贿赂权力机关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鉴定(包括媒体),或威胁受害者。
  
   请大家注意,如果是定姓为过失杀人,根据相关规定,应该两名女子都应该刑事拘留,不存在只带走一名女子的情况。如果尸体检查报告作假(称受害者为吸毒致死),同时尸体迅速火化,那可能受害者可能就得不到什么补偿,正义就无法伸张。
  
   大家可以关注此时的处理,看看赣州本地媒体及相关司法部门良知,看看穷人的命是不值钱,看看你我生活的城市到底安不安全。你我的利益在强权和强势面前会将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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