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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楼主
发表于 2008-3-8 09:0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许霆!ATM、十七万、无期徒刑!
  这几个词在网络及媒体上一夜之间突然出现,霎时之间笼罩在我们的心头。除了数不清的百姓隐匿于网络之间大声疾呼,法学界无疑已经被惊动,至于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律师们,已经神志亢奋的进入了热辨阶段。
  几乎一夜之间,每一个关注于许霆之案的人都成了法学高手,迫不及待的要对别人进行“普法”工作,凡不认同自己观点的人无疑就是法盲,即或不然,那也是他们曲解了法律,究竟谁才是正确的呢?
  谁是正确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一案中充分的看到了民众自我意识的复苏,至于许霆,在经过了胆战心惊的逃亡之后,他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机会,而这就意味着,他冤枉。
  许霆在出了故障的取款机前连续取款一百七十余次,这种行为到底是不是偷窃?即使是偷窃,那么无期徒刑这种极刑,对这个年轻人来说是不是过了些?
  律师们围绕着法律规定玩起了文字游戏,主体客体满天飞,无论这种争辨是否有结果,但民众能够关注于一个普通百姓,这已经是一个社会的进步。但仅有进步还不够,至少我们的关注应该集中于关键点,而非是离题万里不着边际的文字游戏,在这个问题上,那些为争辨许霆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律师们可以休矣,在这个时候他们出现在这里,除了搅混水之外,别无实际意义。
  那么我们所认为的关键点在哪里?
  很简单,我们要弄清楚,是谁把许霆判了无期!
  是法官吗?
  不对,法官只是一个仲裁者,在法官做出最终的决裁这前,许霆的命运已经注定,无论是这一个法官,亦或是另一个法官,结果都不会有区别。
  所以我们一定要找到这个人——不管他是谁,正是他,将年轻的许霆送进了暗无天日的深牢大狱,并强迫这个年轻人在那里将他的青春和生命损耗殆尽。
  这个人,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不找到他,任何争辨都是毫无意义的。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要找到他并不难,我们只需要顺着那十七万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现象追溯下去,就会水落石出的。

  
  让我们回到许霆最初的操作上来,他听人说起有一台取款机出了问题,取一千元钱才从卡上扣掉一块钱,于是他立即赶去了,拿着他那张只有一百七十块钱的卡。
  他的卡上只不过一百七十块,跑去凑这个热闹干什么?
  您甭管,反正许霆跑到了提款机前,试着取一千元,他果然得到了一千元,而他的卡上,才扣掉了一块钱。
  这台取款机真的出了毛病!
  不管是许霆,还是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都只能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结论之后就是选择,第一个发现取款机出故障的是许霆的朋友,他的选择是把这件事告诉给了许霆,这样一旦有事也好有人来分担。而许霆的选择则比较简单,他在暗夜中站在那台取款机前,反复操作了一百七十余次,可以想象这个过程中他流了多少汗,两手拿钱拿到发酸,尽管这么劳累,他还是坚持着把他的卡取光——他取出了十七万,那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对他来说却不小。
  然后许霆做出了他的第二个选择:他逃走了,把那台被掏得空空的提款机丢给了银行。
  
  第二天,银行职员发现了这个问题。
  那么,这个职员应该怎么做?他应该高呼“取款人无罪,都是咱们银行的错!”吗?
  只要这位职员神智正常而清醒,就决不会这样发颠,他唯一能想到的是:完了,这个月的奖金又他妈的没了,可怜我那孩子的奶粉啊……那怕这个人再支持许霆,再同情许霆,他也非得向上级报告不可,钱又不是他拿走的,他凭什么替那位卷了十七万的家伙顶缸啊。许霆拿钱走人的时候,可没说过分给人家一份。
  于是职员把这事告诉领导。
  在这件事情上,这位银行职员有错吗?
  没有!
  然后球就丢到了直接领导的手中,可以想到直接领导当时的脸色,他肯定是想,完了,这个月的奖金没了,我这个月的房贷车贷啊……那么他应该保护许霆吗,自己掏腰包把那十七万垫上吗?
  可惜,这位银行领导并不是许霆的父亲,不可能牺牲自己保护许霆的,所以这件事情,迅速上报,报到了更高级别的头的案台上。
  更高的头听到这个消息,身体顿时摇晃了一下,他的脑子里迅速的涌现出许多我们熟悉的词汇:呆帐,审计,储户的钱……李金华……监狱……这位领导会不会为保护取款人许霆而英勇献身并就义呢?
  人家凭什么要这么做?
  于是银行开始了寻找许霆的漫长过程,首先是那台提款机前的摄像拿过来,大家瞧一瞧,是谁这么狠,一家伙取走了十七万,你少拿点行不行……许霆那张淌汗的脸很快浮现了出来。
  可是这家伙是许霆本人吗?银行可不敢确定,他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有这么一个长相的家伙,拿着许霆的卡,在那台出了故障的提款机上,一家伙捞走了十七万……说不定啊,是哪个贼偷了许霆的卡,干出来的这事呢。
  这时候银行能干的事全都干完了,该轮到警察上场了。
  
  报案!
  警察来了,我们假设这位警察是许霆的支持者,现在他也许还在网上发贴支持许霆呢,当他来到之后,首先就要问:你们银行敢肯定这不是你们的抽奖行动吗?难道人家不是按照你银行定下来的规定来操作的吗?难道你们银行就没有责任吗?
  银行只能这样可怜巴巴的回答他:我们银行当然有责任,但是那家伙拿走的十七万,决不是我们奖给他的,那不是他的钱,是我们的……我们现在必须把钱追回来,这难道不应该吗?
  应该不应该是你们的事儿,警察说,可人家是用自己的卡取的钱啊,你凭什么说那些钱不是人家的。
  因为,银行解释说:他的卡上只有一百七,却取走了十七万,你说他取走的是谁的钱?
  那你们也不能说人家偷啊,人家是按规定操作……警察替小许辨解说。
  银行有自己的解释: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当他取一千却发现只扣掉一块的时候,他就知道是提款机出了故障,他明明知道是提款机出了故障,还拼命的取了十七万,你说这算是什么行为?
  警察强烈支持小许,案情上交,交到了派出所头头的桌子上。
  派出所头头也支持小许:小许不是偷不是偷不是偷……
  既然小许不是偷,那麻烦你先把他的人找到好不好?这可是警察份内的工作,这个要求可不难为你吧?
  我们不能怪人家银行非要跟小许过不去,小许不露面,那十七万谁来还?就为了让这个狠心的家伙快活逍遥,大家全下岗待业,这事你干不干?
  没办法,警察只好写案情报告,层层递交,大家都支持小许,但可惜这些倒霉蛋都没从小许那里拿到钱,强迫自己为了小许牺牲自己及全家,这未免也太难为大家了。
  于是警察非要找到小许不可。
  以现在的警察网络,不要说找个大活人,就算是找只蚂蚁,也不过是眨眼的工夫。
  小许同志已经被盯上了,这时候这家伙正疯了一样的花那十七万呢,快花快花快他妈的花,千万别剩下……
  对于警察来说,只“发现”了小许不管用,他们还需要证据,至少要证明那十七万是小许拿走了,至少要证明那取钱的正是小许本人,那十七万的每一角每一分花到了什么地方,都要找出来……等到这些证据全都搜集齐全了,警察才有可能在小许面前露面。所以有的贪污犯虽然早早就暴露了,可为了找足了证据,反贪局的兄弟们往往要蹲坑两三年,那种蹲坑的日子,真他妈的不是人过的啊……
  证据不足,警察是不会和小许发生亲密接触的,但小许的社会关系,就会频繁的出现警察的影子。
  报载,警察去了小许的父亲家,问这件事。
  我们可以想象小许父亲当时的愤怒吧,这位老人,他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了这么一个儿子,他出息了,会弄钱了,一家伙弄到了十七万,可是那些钱呢?小许的爹妈连个钢崩都没见到,小许这个没良心的,全留着自己泡妞用了,你瞧瞧他干的这事,这他妈的还算人吗?
  小许有麻烦了,他得罪了一个最不应该得罪的人——他父亲。
  哪怕小许把这些钱给他的父亲一分,他父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也会东挪西借凑足十七万全部交给警察,但是小许一分也舍不得给他爹,他要吃独食,这可就谁也没办法了。
  证据搜集齐全,收网。
  小许在幸福的花掉了十七万之后,终于和警察发生了亲密接触。
  
  只发生了亲密接触还不行,警察还要对此案做个定姓判断,判断的可能完全错误,但这没关系,有检察院一关,还有法庭一关,只要小许和他们的支持者们会合在一起,就不难过关。
  但是很遗憾,自从发现小许一个人吃独食,连他老爹老妈都不管之后,警察们就都“反水”了,不跟小许一伙了,更糟糕的是,此时小许的法学界的支持者们,还有那些律师们,此时他们都大隐隐于朝,小许则是小隐隐于野,双方接不上头。
  当小许走进派出所的时候,中国第三伟大的农民周正龙正在正色的对他的质疑者们说:有事找我的律师。
  但是小许说不出这句话来,他把那十七万祸害光了,没给律师留一分,在他的心目中,他爹妈都不算一回事,律师又算得个卵?
  所以在派出所里,只有小许和警察,没有律师,也没有米兰达,猜一猜他们之间的对话会是一个什么情形?
  警察:你知不知道取款机出了故障?
  小许:咱们打个比方……
  警察:打你个头啊打,你明知取款机有故障,取一千只扣卡上的一块,你为什么不通知银行?
  小许:咱们举个例子……
  警察:举你个头啊举,你拿走了十七万,而你在银行的存款只有一百七,对不对?
  小许:这就好象……
  警察:象你个头啊象,你就回答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取款机有故障的?
  小许:你看看那些贪官……
  警察:贪官关你屁事,咱们现在说你的事,你既然知道取款机有故障,还在继续取钱,这是什么行为?
  小许:法律不能光欺负我们穷人啊……
  警察:你开销了十七万,还算穷人?
  小许:假如我要是百万富翁……
  警察:那就等你成了百万富翁以后再说吧,现在你看看自己的供词,没问题就签个字,按手印。
  小许看过,签字,按手印。
  从现在起,警察就淡出了此案。
  检察院看过警方递交的卷宗,觉得没多大问题,案子于是移交法院。
  当法官出场的时候,戏已经演完了,小许的供词俱在,而他的律师,因为气愤小许把十七万统统开销居然不留下打官司的钱,让他白忙一场,你想他还有多少心情跟法官玩文字游戏绕口令?
  爱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小许,法官,律师,控方,这四者在法庭上和谐的达成了一致。
  小许进去了。
  无期。
  可是到底是谁把小许送进去的呢?
  我听见小许在喊冤,声声血,字字泪,好不让人缠绵绯恻,可是到底是谁冤枉了小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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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3-8 09:16: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不愧是舞文的高手,心理分析很NB

地板
发表于 2008-3-8 09:17: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居然是沙发!

4
发表于 2008-3-8 09:17: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5
发表于 2008-3-8 09:18: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很感慨啊!!

6
发表于 2008-3-8 09:21: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没有其他,法院仅是不接受辩护人的意见.说明什么?大家分析下.
  
  __---_____________到了法院才想起来解决问题,已经太晚了,小许在警局的供辞足以让任何一个律师一头撞死,所以这件事本来可以不进警局,可结果闹进了警局,本来可以不报检察院批捕,可是最终还是报了,本来可以避免以这种方式对薄公堂,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过去
  
  谢谢一马,晶晶,顺便谢谢其它几位朋友,象这种贴子的风格,已经不适宜现在的杂谈了,呵呵,呵呵呵,只是手痒,想说点别的

7
发表于 2008-3-8 09:22: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适合,怎么不适合啊,引导别人别被人引导啊。

8
发表于 2008-3-8 09:22: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以后大案小案都放宠我来判

9
发表于 2008-3-8 09:23: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狗屁不通

10
发表于 2008-3-8 09:25: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杂谈村的兄弟姐妹们:
    宠我正在选最佳斑竹,大家在杂谈玩得开心,能自由发表看法,离不开咱村里斑竹的幕后奉献。请花一分钟投他们一票。
    投票请选:5、6、12号。
    谢谢。杂谈义务拉票当敬礼。
    投票地址:http://b.petovo.com/publicforum/content/lookout/1/18216.shtml
    杂谈斑竹被挤到二十七八位,极不符合杂谈在我们眼中的地位,请楼主和帖里的朋友们支持,再谢了。
  ------------------
  杂谈万岁!

11
发表于 2008-3-8 09:25: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小许太傻了.如果是我,我直接说我也不知道这卡里有多少钱。能把我怎么滴,最多就是还钱嘛。

12
发表于 2008-3-8 09:27: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狗屁不通

13
发表于 2008-3-8 09:29: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小许太傻了.如果是我,我直接说我也不知道这卡里有多少钱。能把我怎么滴,最多就是还钱嘛。
  
  _____________你首先要过派出所那一关,在那里,装傻是过不了关的,你说你不知道?那警察只需要问你,你什么时候赚到过十七万?从哪儿赚的?你应该知道审讯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么天真?

14
发表于 2008-3-8 09:30: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小许太傻了.如果是我,我直接说我也不知道这卡里有多少钱。能把我怎么滴,最多就是还钱嘛。
  
  ---------------------------------
  
  你当真以为小老百姓在国家机器面前可以横行无忌……

15
发表于 2008-3-8 09:31:00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许霆在喊冤

哇……和谐得好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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