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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hd197666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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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09:06: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三、为什么是不当得利?因为钱确实不是他自己的,他没有证据证明钱的正当来源,而银行却可以证明钱是因为机器故障。
    
     很多网友说第一次是不当得利,其后多次就不是,那是对法律的理解不透。因为你们只看到了主观条件[主观故意],却忘了还有客观条件[秘密窃取]。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有没有这样的贼:偷完人家东西,同时在大门上贴张通告“本人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家住XX省XX市XX街道XXXX,今特到你家盗窃,如果你还不知道我是谁,特留本人写真影集一套,以滋留念。”
    
     另外,从另一角度分析小许连不当得利都算不上。因为小许是银行的客户,小许与银行是合同关系。合同规定帐户的资金管理和硬件维护是银行的责任,小许的义务就是缴交管理费和保管自己的帐号、存折、银行卡和密码。小许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对银行的机器系统好坏进行维护。ATM机既然是金融机构的延伸,甚至法院认可为金融机构,那么只要ATM机认可了交易,那么就代表银行认同该交易。在小许无法取得进一步信息的情况下小许可以认为银行或其他人有无条件赠与自己资金的可能。事实上就有因个人缘故存错钱的或银行人员失误导致客户资金出现异常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就算银行要更正错误,必须自己举证并承担相应后果。所以如果从公正的角度说,银行本身才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法院自己对法律的误导,我们不得不对银行于法院是否有不道德行为持怀疑。
     人们对不劳而获不道德行为愤恨是有部分人谴责小许的原因,但道德不能代表法律——钻法律的空子就是合法。
     银行的钱就是国家的钱也就是大家的钱这只是理论而已,实际上银行是拿大家的钱赚大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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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09:06: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太TM恐怖了,下次去ATM取钱先得烧点香,别吐假的,别多吐,别少吐,防偷,防抢,防骗,还得防啥。。。。。

363
发表于 2008-3-10 09:07: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上学那会有次去提款机取钱,看到里面多了2000块,那感觉又激动又害怕,没有取,当时想法很简单,取了银行的一定找我还,懒得麻烦.第2天去看就没有了.NND,难道我取了那2000块也得坐牢啊~~~幸好~

364
发表于 2008-3-10 09:08: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北京银行告客户不当得利 监控录像成重要证据
    www.cnfol.com 2006年02月05日 20:03 京华时报 孙思娅
      因为银行职员的马虎,多给了前来提款的客户李某5110元。市一中院日前在观看银行监控录像后确认了这一事实,认定李某多拿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判令他返还这笔钱。
    
      2005年3月,北京银行新华支行将客户李某告上法院,称同年2月27日,李某到银行取款,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取款单中填写的“22790”元,看成“27900”元,并按照这一数字错误付款。发现失误后,银行赶紧找到李某,向他说明情况并请他观看了银行监控录像,但李某却迟迟不肯返还多收的5110元。银行遂起诉要求李某返还多拿的钱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李某否认银行多支付了钱款。他说,取钱当晚银行打来电话询问,但当时他取出的钱已全部借给别人。他就此事询问了借款人,对方也称没有多收钱款。对于银行监控录像,李某认为,这是银行人员在柜台内多点了钞票,但多点的钱并没有给他。
    
      法院查明,根据新华支行监控录像,在李某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在柜台内所点的零钞票数为79张(每张面值100元),且点钞行为与支付行为具有连续姓,可以认定李某确实多收取了5110元。法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返还“不当得利”。法院判令李某返还多收钱款,并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北京银行要求李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365
发表于 2008-3-10 09:09: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的确判的太重了!!!

366
发表于 2008-3-10 09:09: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余振东 广东中银开平支行行长 涉案金额 40亿
    
     刑期 12年

367
发表于 2008-3-10 09:10: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一定不能当穷人。

368
发表于 2008-3-10 09:10: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强大又和谐的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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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09:11: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在我们伟大的祖国,什么希奇古怪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370
发表于 2008-3-10 09:11: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大家去看看慕容雪村的红尘吧,开始叫谁的心不曾柔软。那就是中国的司法现状。太真实了。新浪有他博客。

371
发表于 2008-3-10 09:12: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心寒啊!前有华南虎,ZF死不认错;后有ATM,小民获重刑.在这个国家真的要胆战心惊,如履薄冰,搞不好哪天我一老老实实的小百姓就二话不说进了监狱,寒心!难怪这么多人移民国外,实在是在中国太没有安全感!

372
发表于 2008-3-10 09:12: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银行财大气粗
  从早到晚伺候法院同志
  即使花销170万
  也是名正言顺可以报销
  国家有这笔开支
  那小小的小许
  哪来这等气魄
  如果法院不枉法判小许
  难道去判银行不成
  那才是法院有病
  从古到今亘古不变的真理
  衙门朝南开
  有理无钱莫进来
  更可笑网友居然分析来分析去
  根本不顾特色社会主义的事实
  在人民眼里的“ZF法院”
  怎么可能不袒护银行
  而去狠狠教训小许
  玩小许于股掌之间

373
发表于 2008-3-10 09:13: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吓死我鸟 我操```````

374
发表于 2008-3-10 09:13: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375
发表于 2008-3-10 09:14: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事件,中国司法再次颜面扫地!

我再操``不说粗话我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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