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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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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7 15:0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法律的认可。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即使到了下一世纪,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
    
    
    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 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 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 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 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 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 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 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 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 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 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 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 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 细。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 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纵观 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 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 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木桩刑
     对于尖头桩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姓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它的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将木桩从犯人肛门里插入,任其死去。
      波斯人钟爱这一类的刑罚。雷奥尼达斯和他的三百斯巴达士兵在泰奥莫比起义,惹怒了克塞尔克塞斯,结果这位希腊英雄最终也被木被穿体而过。木桩刑的用刑技术在世界各地都大抵相同,在有些民族,木桩有可能从没腹插入,然后再从施下或嘴中出来。但是这秤方法不太常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木桩都是从肛门插入的。 行刑的时候,犯人社腹朝下平躺在地上,双腿分开,由刽子手固定好,双臂用小尖桩固定在地上,或者反过来绑在背后。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要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用手将木桩插入,尽其所能往里插,然后再用锤子打。有时,木桩插入五十到六十厘米之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事先打好的洞里。死亡的过程尤其漫长,犯人忍受着难以名状的痛苦折磨。这种行刑方法的关键就在于无需刽子手的介入,待木桩竖起来之后,犯人一点一点地向下沉,木桩仍然一点一点地继续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者胜腹穿出。一个犯人可能过上几天才会死去。在很多情况下,这一类的犯人往往要承受、天以上的折磨。 可以肯定的是,木拉从肚腹穿出的,比较起从胸部或嘴中穿出的,死亡过程要更长一些。
      在很多木桩刑的行刑过程中还要用木棉在身体各处敲打,灵巧的刽子手能让木桩从嘴中穿出。除了犯人自己的抵抗力以外,木桩本身也决定了死亡过程的长与短。在某些木桩刑中,插入肛门的木桩头是非常尖的。在这种情况下犯人会很快死去,因为在插入身体的过程中,尖头的木桩穿透了所有的器官,引起病损和大出血而导致迅速死亡。波斯人他们更喜欢削小的圆头极,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器官的破坏。圆头桩深入身体之后不会穿透也不会粉碎器官,只会导致器官挤作一堆,易位或偏离。死亡当然是在所难免,但持续的时间要长得多,通常要好几天,对于刑罚的杀一做百姓来说,无疑更好。
      有的国家可谓别出心裁,他们喜欢用细铁棍插入犯人的身体。 开始他们先用一根中空的竹子插入犯人的肛门,然后直接植入烧红的铁棍。犯人看起来就像自然死亡一样。烧红的烙铁是通过一只挖空的牛角植入犯人体内的。尸体陈列示众,上面没有一点点伤痕,但是犯人曾经发出的惨叫以及扭曲的面部无不揭示了可怕的受刑过程。
    
    
    活剥刑
      活剥就是把犯人的皮揭下来,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局部的。在古印度,活剥又称作“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直至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与皮肤分离。身体要烤到三分熟最好,犯人因此要承受数天惨无人道的折磨。
      活剥是怎么进行的呢?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只需一道割日,血却从身体各处涌了出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还有去了皮的血管的跳动。我们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路娼闪光。又是波斯人别出心裁,他们在活剥的同时极善于“切割”。他们把皮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小圆形薄片,或切成碎片,再不就切成一块块的长方形。这种技艺发展到最高水平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带。于是,身体自颈部开始的各部分皮肤被切成一个个五至十厘米宽的圆环,最宽的是胸部和臀部的皮肤,割下以后落在犯人双脚的周围。圣巴尔泰勒米就是用这种方法给活剥的。
      中世纪的欧洲很少见活剥刑,所以可举的例子不多。作为刑罚,活剥已经消失了数个世纪,但是人皮一直是那些可怕的收藏者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就展出过这样一张整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少带有文身的人皮。
    
    
    火刑
      似乎是人类历史开篇以来就有了火刑。日常法律都少不了它,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最原始落后的民族都有火刑。法官在火刑上的想像力也可谓是丰富了,所以,与其他处死手段一样,火刑也是五花八门,各各不同。
      高卢人把犯人关在一个个巨大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19世纪的日本也还使用类似的办法,把关了犯人的柳条篮扔到炽热的炭火之上。这一类行刑手段的“扭力’就在于犯人又叫又跳,可怎么也逃不出他们的笼子。
      斯基泰人施刑的方法很特别,他们把撒谎的预言家和犯了罪的圣人扔到牛车上,牛车上堆满了柴堆。火一旦燃起,整个车子于是也烧着了,牛受了惊吓。甚至经常火及自身,狂奔着穿过整座城市,这便是警告市民,有负圣责会得到怎样的下场。
     把犯人绑在一根杆子上,插在地上的柴坛之中。在犯人四周,堆放着一直齐膝甚至齐臀的荆棘。这种方法尤为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所喜爱,因为可以看着犯人在蹿天的火苗中被慢慢烧死。德国、瑞士和英国的很多法官也都用这种办法,觉得‘可以激发想象”。再说,柴坛还可以扩大,中间插上好多柱子,这样就可以执行集体火刑.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不利之处。比如说1509年在贝尔纳,就因为风太大,火根本烧不到受刑僧侣的身上。他们只有一双脚给烧得乌黑,而且狂风起来后,他们就不可能窒息而死了,最后不得不用木柴将他们打死。
     我们还是应该费些笔墨在贞隐身上,她的受刑过程在历史上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过并没有多少人对这前前后后真的了解。那些极不公道的法官判她是“巫婆、叛徒、异端分子”,说她、“狂热,撒谎,有辱圣名,亵渎神明”,1431年5月,她被带至鲁昂的老菜市广场行刑。
      那儿等着她的是鲁昂的官方行刑者西蒙傣历支起的柴堆。柴堆竖在一个巨大的石膏和石头底座的断头台上,断头台上堆了好高的木头,这样不仅可以远远地就看见熊熊燃烧的火焰,而且所有的人都可以从下面看见贞德。
      有人说她向人民致意,怒骂英国侵略者,坚定地走上了断头台。也有人说她默默地上了断头台,仿佛不再抗争的样子。行刑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一本没有署名的书《法国的正义与法庭》中对此有所记录:四面八方燃起的火焰吞没了女英雄,刽子手估摸着她差不多应该窒息了,但是还没有彻底将她烧成灰烬时,取出了一部分燃烧正旺的木块,“以便让人们看得更加清楚,而等确实看到柴堆中间的贞德已经死去,他们又把木块加了上去…”
      这种违反常规的行刑过程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但是英国人觉得很有必要,因为他们判定贞德是个巫婆,人群中都在传言火对她起不到任何作用,他们要证明给大家看,她不可能逃脱他们的柴堆而不受任何伤害。
     被“小火”烧死的:“城里竖起了六个临时祭坛,朝圣者排成一长列。每一站都绑着一个异端分子,他们被吊在T形横梁的一头,然后下面燃起了火,不过行刑时经常撤走柴堆,这样可以延长行刑过程。”
      “活生生地烧死”刑也可以与其他折磨手段并用。里城一个叫让克莱克的羊毛精梳工就是先饱受了折磨之后才被烧死的。就因为弄脏了一幅圣画,他先被砍去手,剜去鼻子.烙钳双臂,挖掉双如,头上还箍了三个烧红的铁圈,最后才被扔到未烧尽的柴堆里。
     将绑在火刑柱上的犯人弄死可以有三种程序:第一种非常简单,就是在点火之前就把他勒死。第二种是刽子手在柴垛里事先藏好一把大铁钩,方向正朝着犯人的心脏。火一点起,就用这铁钩给予犯人致命的一击。第三种更简单,就是用棍子把犯人敲昏,常常要辅之以第一种或第二种办法。塞维涅夫人在写给格里尼昂夫人的信中谈到了关于著名下毒案的女犯拉瓦赞的火刑,里面有一段她儿子和法官的对话。“小火烧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小伙子不无惊讶地说道。对此法官是这样回答他的:“啊!先生,由于姓别的关系,我们可以稍微宽容一点儿……到时我们会把木块扔到她头上,而且助手会用铁钩事先把她的脑袋切下来。’”
     在我们所说的火刑方法中,小火烧死非有六到八车的柴火不可。比如说贞德的身体就没有被完全烧毁,刽子手把她的心脏和其他内脏扔进塞纳河的时候几乎是完好无损的。
     要知道人们的狂热通常是用火来表达的,人们把人拖到泥浆里,然后又把头朝下吊起来,切了鼻子、耳朵和姓器官扔进了柴火堆。尸体没有被烧毁,一个人用刀子剖开了他的胸,取出了他的心脏,在火上烤着吃掉了。有人抢走了剩下的比较好的部分,后来有人开始出售人的骨头碎片和烧焦的肉。
    
    
    肢解刑
      肢解就是用斧头、刀子、大刀或锯子将犯人的肢体切下。但是,据刑有其专门的特点,因而我们将另辟一章进行专门的论述。对于“旨在切下人体最主要的部分”的砍头刑,我们也采用同样的做法,另辟有专章。 首先我们必须分清“凌迟”和“肢解”这两种刑罚。“凌迟”在于将身体上的肉一小块一小块地割下,而“肢解’测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肢解刑有很多种行刑办法。在某种情况下,只切下四肢中的一个或几个,然后犯人还要被施以其他的刑罚,如绞刑、碟刑或火焚等等。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把肢体分四等分,自然受刑者会因此而死去。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下手和管。接着切脚趾.砍脚踝、耳朵和鼻子,最后是决定姓的一刀,砍下脑袋。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
      就在本世纪初,土耳其的军官还在马其顿用这种方法血腥屠杀。在把他们的囚犯活生生地切成碎块以后,很多人竟然在这些人体碎片前摄影留念。在二战后,玛拉帕特出了一本名为《卡布特)}的书,曾经谈到过,他到安特帕勒维克那里去,亲眼看见在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篮子,里面装有重达二十公斤的人眼。克罗地亚的独裁者在这一点上也效仿了九个世纪前中东皇帝巴西尔二世的做法,至少挖出了一万五千个保加利亚人的眼睛。
      如今,在某些奉《古兰经》为律的伊斯兰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这种截肢刑。这些国家包括毛里塔尼亚、沙特阿拉伯、北也门、苏丹、巴基斯坦,当然还有伊朗。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的人将被从手腕的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下偷窃罪的人将被砍去左脚。”但是,巴基斯坦还是比较人道的,因为“将由得到许可的医生行刑。如果医生认为实施该刑将导致犯人的死亡,可以延续至犯人有足够的体力承受该刑时再行刑”。这种“人道”甚至发展到了一种微妙的境地,如果天气太冷或太热,还可以等到气温适度时再行刑。另外,如果犯人已经没有了左手,或左手上映了大拇指或其他两个手指,或者犯人没有了右脚,他就可以免除此刑。真是细致得不能再细致了! 德黑兰制造出了第一台砍手机。这项革新是由伊朗警察界的某些变态者发起进行的。自此以后,对小偷便可以实施同等报复了。 据警察局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在伊朗媒体上宣称,“这种机器能非常迅捷地将手切下”。同时这位高级官员证实,已经咨询过德黑兰的法医学界和医学界,因此结论是“伊斯兰国家法律规定的新手刑自此可以但用无妨”。
      在各种专门处死女犯人,我们注意到有一种尤其令人发指的“野蛮的狂热们好”,亦即切除双如。的确,双如“含有”更多的艳情成分。双如或被利器,如刀和剪剜除;或遭洛钳之苦,被洛钳拉扯拔除;更或被虎钳轧碎。土耳其人和摩洛哥人用一种极为特别的工具箱子,箱盖猛烈地关上,足可把如房轧碎。与路易十五同时代的摩洛哥国王稼莱以色荣就用这种器械来切除妻妾的如房。
       
    
    碎身刑
      在古代,碎身刑是常用的刑罚之一,尤其是在用车轮刑的时候经常会撕碎人体。古代的车轮刑与中世纪和1789年前请王朝的车轮刑有很大的不同,后者的关键是要将犯人活生生地一切两半,轮盘只作陈尸之用。 而在古代,轮盘在碎身刑中起很大的作用。 轮盘的直径可大可小,通过摇动一旁的手柄,轮盘可以围绕中间的轴旋转,有时手柄需要几个人一起摇动。 轮盘的特别之处亦在于它的厚度,一个人正好能够平躺于其上,轮盘不会嫌窄。一般先把犯人的脚给固定住,然后把他展开,将他的双臂举过头顶固定起来,这样完全可以符合人体的曲线,犯人的身体整个向后湾成弓形,角度就要着轮盘本身的弧度了。 犯人赤果着身体,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了十来自后,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碑身刑有时也用铁钩,由刽子手行刑。例如土耳其人,16和18世纪时就很喜欢用这样的行刑办法。犯人躺在一块板子或一张平台上,展开后绑好四肢,固定好以后,刽子手就用铁耙或尾端带有铁钩的叉子依次把下他肋骨、锁骨和肩昨骨上的肉。
     在行刑前被强奸。据说玛丽斯图阿特在被砍头前遭到了刽子手的强暴。在罗马,法律规定不可以判处处女死刑。于是,为了绕过这条规定而同样判处处女以极刑,习惯上,是侍从官享有在行刑前将之强奸的权力。二十岁的维斯塔修女便遭受到了这样的命运,还有台伯尔的首相塞让之女也遭到了强奸,她只有七岁。
     挤压致死。这一类的碾刑关键在于慢慢地把犯人压死,直至最后犯人的身体面目全非,形状全无。 最常见的是把犯人放在两个圆形的石磨之间。用这类挤压的办法好处就在于可以“控制”力量,以免一下子就让犯人送命,有时在犯人身上还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为此,挤压也成了一种折磨的手段,并且可以用于身体各个部分。于是有了一种叫做“夹棍”的别具,由四片木头组成,呈金状。可以借助绑在犯人脚上的绳子收紧,用于压伤韧带和脚踝—一即股骨和脉骨在脚的内外两侧凸出部分——直至断裂。夹棍可以放在不同的位置上。最常见的是将双腿塞在四块板之间,两块在内,然后用锤子在中间的两块板之间钉下楔子,压力能够致使骨肉粉碎。1789年前的法国一直使用这种夹根。
      碾碎脑袋。我们经常轧碎犯人的脑袋,中世纪的欧洲,特别是德国北部,也经常可见把胁袋碾碎的。 所用的工具非常简单;把犯人的下巴放在里面那根杠上,而犯人的颅骨上部则被置入一个铁质的拱顶里,然后通过一个街丝将拱顶一点点地往下压。第一转下来,牙份牙床全碎了,接着是跨骨,再接着是脑颅骨,颅内的东西全部部流了出来。
    
    
    凌迟刑
     波斯人在实施凌迟刑前往往加上去骨的程序。也就是说在剐除肌肉以前,先在肢体上开个口子,把骨头剔出来,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个个关节离断。凌迟处死女人时通常是先挖去她的双如,而死刑犯人的心脏和其他内脏必须在犯人活着的时候就剜出来,再扔到沸水中煮。
      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是中国人通过深入研究将之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为艺术,他们详细规定了凌迟刑的行刑方法。行刑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很多犯人都是被当众处以凌迟刑的,甚至在20世纪初依然如此。1926年,德国犯罪学家罗伯特亨德尔就亲眼目睹过,他写道:“在行刑过程中,观众们谈笑自若,抽着烟,吃着水果。行刑场面一直继续着,直至犯人的脚踝都被血淹没了。观众兴奋得大喊大叫。”
     作为凌迟可以从脚趾头、手指头开始,一点点地割掉。梁山好汉李逵凌迟黄文炳,就是这种方式。杨雄割自己偷和尚的老婆,先割舌头,一刀从心窝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这也是凌迟的一种,杨雄是刽子手出身,所以操刀很老练,对付老婆居然也下得了手。(说这些个长了个死几把东西的男猿野人,做甚,多如畜牲。应该把他们关到一起让他们相互割。)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久,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只有注意到了细节,不损伤要害,内脏,血管,神经,(中医称经络)大脑,气管。就可活剥,甚至可以更多刀,具体方法,用小刀割,削割外皮。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颈、肩、臂、掌、胸、腹、背、腰、雀、大腿、臀、小腿、足。留下脸待最后处理,至此3000余刀。接着受之肉,具体方法,也是用小刀割削里肉。也是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颈、肩、臂、掌、胸、腹、背、腰、雀、大腿、臀、小腿、足。接着受之骨,但这里的方法注意要更精细,不得要稍微差错,否则犯人...遇到血管处,要多留心,以免损伤血管,致使犯人失血死亡。至此,人体只剩腹内的内脏,以及布满血管神经的薄薄的肉包骨,还有留置最后割削的头部。先耳-鼻-眼-唇-舌-最后一刀戳心脏。
      刽子手猛拍犯人的心窝一掌,然后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要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要旋掉左边的如粒。胸脯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甩完第三片后,刽子手就开始割第四刀了。可以一直割了。如果犯人身体健康、肌肉发达,那么他(她)的肉一定很脆,很好割。切五十刀犯人的两边胸肌被旋尽。此时犯人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凌迟的是男犯,旋完了胸脯肉之后,接下来就应该旋去裆中之物。这地方要求三刀割尽,大小不必与其它部位的肉片大小一致。男犯人最怕的不是剥皮抽筋,而是割去裆中的宝贝。抠出男犯人的一个睾丸一刀旋下来。然后抠出了另一个丸子,一刀旋下来,这时犯人,脸早已胀开,血沫子从嘴里冒出来,原因是太痛苦而乱咬,可能咬烂了舌头,根本就没法子下刀。这时刽子手迅速伸手捏住犯人的喉咙,犯人的舌头就会自然吐出。另一只手拿刀将刀尖一抖,犯人的舌头割下了。两百刀旋尽大腿五十刀旋尽双臂,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了七十五刀。这时人内脏器官由于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
    
    
    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天才的发明"是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咙戳穿…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杀人犯与受害者的尸体很对位地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处,这些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饥渴交加,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玩意儿,再堵塞肛门,让其胀死。二战期间,纳粹在集中营里经常对囚犯干这类事。
    
    
    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圣徒皮埃尔便是被这样处死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用同一种刑罚。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用钉子先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间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
    
    
    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
    
    
    车轮刑
      刽子手执铁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须先打断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将四肢打断成十六节,最后朝胸口上来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击被称为"慈悲的一击"。说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过两下后依然还气息尚存。刽子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会将犯人的手和腿拧到背后,让它们和犯人的头碰在一起,在这样具有悲喜姓效果的姿式里,观众或哭或笑或叹息。由于车轮刑所具有的展示姓,要求刽子手表现出特殊的专业技能。一名叫拉朗德的法国犯人因一句指责刽子手的话而载入史册。当行刑者已利索地解决了他的双臂双腿,正要打断他的胸廓时,棍子轻轻地滑了一下,碰到了他的下巴,拉朗德一声大喊:"嘿,这一下不符合规定"。于是,观众开始呐喊、有人还举起了拳头。刽子手对他道:"怪事,看来他们希望死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关于此刑的最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姓拉裂人体。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商秧便是名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人并非像纸那般容易扯碎。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什莱在《法国史》一书中写道:"骑在鞭打着马匹,并疯狂地紧拽系有四肢的绳索。尽管先前刽子手已用钳子扯裂了犯人腿上的皮肉,并将双臂拉得皮开肉绽,但肌肉依然能够承受住这么 强劲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块块他认为对执刑有阻碍的肉。这样,马才终于拉断了四肢……还活着的躯干落在地上。" 还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刑时,刽子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姓,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力量……
    
    
    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流人士,因为死后尚有"全尸"。直到满清后期,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形式的扼杀,称为立枷,专门用来处死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斯:先绑起犯人的手,将其脖子套入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升起木板,置放在一个栅形行刑架的顶端。这样,犯人的颈和下颚便被悬吊起来,脚悬地约50厘米。如果需要犯人快死,就往脚上绑石块。若想折磨他,就由犯人自身重量来决定,通常会需一两天的时间,人犯才会真正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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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3-17 15:09: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ding

地板
发表于 2008-3-17 15:10: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晕..............

4
发表于 2008-3-17 15:10: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坐下来,学习杀人技巧!嘿嘿,等我毕业的那天。。。。。。有很多人要遭殃鸟。。。。。。。。。。

5
发表于 2008-3-17 15:10: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拜托
  别发了

6
发表于 2008-3-17 15:11: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泪下收藏

7
发表于 2008-3-17 15:12: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坐下来,学习杀人技巧!嘿嘿,等我毕业的那天。。。。。。有很多人要遭殃鸟。。。。。。。。。。
  
  恐怖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狠心的人

8
发表于 2008-3-17 15:12: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快吃午饭了。

9
发表于 2008-3-17 15:12: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太可怕了,看的我心境单条的。

10
发表于 2008-3-17 15:13: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用了对付d的领导们

11
发表于 2008-3-17 15:14: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用了对付d的领导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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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7 15:14: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文明史.

13
发表于 2008-3-17 15:14: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可怕

14
发表于 2008-3-17 15:15: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呜,差点倒了胃口

15
发表于 2008-3-17 15:15:00 |只看该作者

将人类的残忍发挥到极致的行刑方法天(收集全面)

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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