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努力,2007年中国热心网民评选出了中国7大笑话,但和"8"的吉利数差1,眼看到年底了,有人感到遗憾.
现在可好了,广州市中院终于凑上来:发明了一个"恶意取款",还判个无期徒刑,这个笑话份量很足啊,足可重排第1!
明明是银行出错,取款者小许非偷非抢,更非诈骗,正当的从ATM机取款,何来"恶意","善意",何来盗窃,如此重罪?
这就像你出错丢了包,别人拣了去,追回来了就好了,还定要去起诉别人?
现在所谓"国家金融机构"只是所谓的"中国人民银行"了,所有的银行都是商业企业,以赚钱为大,有的已在国外上市,股东也是外国人了,别再拿"国家金融机构"来忽悠人? 既使"国家"也和"公民"法律上平等!
多少银行把客户帐目数字搞错,少记漏记利息,被发现,理直气壮的一声"电脑出错"就搪塞了,这算不算利用有利条件"恶意"盗窃?
是公开审判,那就把这个银行的名字亮出来!
我不支持取非自所得,但今天我要公开告诉所有银行,不管我卡多少钱,那怕多出一百万,照取不误,要追回,
没门!除非向我道谦,因为你银行"恶意"篡改"了我的个人账户!
为社会的公正,也为那可怜的小许,有血姓的公民,要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