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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星星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121
发表于 2008-3-18 06:10: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恶意取款?没听说过啊。

122
发表于 2008-3-18 06:11: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有的人的逻辑挺逗,张口闭口恶意取款,老子的卡,老子的密码,我愿意善意取恶意取你管得着我么,哪家银行规定了只能善意取不能恶意取,我就愿意一次取1元,我还犯法了不成?唉……
  ============================================
  是你跟银行两家的事,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可怜的小许也许就是跟你一样的想法……他为此已经付出了代价。

123
发表于 2008-3-18 06:11: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这个要顶,
  希望哪个有良知的律师
  可以帮他上诉!
  现在的中国权力机构,

124
发表于 2008-3-18 06:12: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谁说中国没法律我跟谁急!但中国的法律是用来惩治弱势群体,保护强势群体的。

125
发表于 2008-3-18 06:12: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这世界上有很多事让人想不通
  
  但想到它是发生在中国

126
发表于 2008-3-18 06:12: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你银行愿意往人家卡里打钱,凭什么人家不能取?和次数、数量有什么关系?就像你不小心丢了钱,人家拾走了,你他妈的不长记姓丢了100次,人家拾了100次,何罪之有?人家能把钱还给你就不错了,你还起诉人家?还判无期?法官,你的主子不小心亏了钱就能把你恨成这样?这是最多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可他妈的在中国这种操蛋国家谁讲道德谁不成了SB了

127
发表于 2008-3-18 06:13: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artnoc,我发现你不但逻辑能力差,理解能力也很差。我们现在正在讨论小许事件的法律适用正当与否,你却扯什么贪污,扯什么你从小受到的教育,想在道德上抬高自己,真是搞笑!
    
     我为什么反驳你,是因为你摆出一副法律专业人士的嘴脸说这个事,可是事实证明你并不专业,逻辑也很差。你没有那个能耐就不要摆那个面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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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论坛上摆什么面孔关你什么事?你当你是GCD啊?
  我就看惯你那句"是因为银行出错,导致小许多拿钱这个必然的结果"怎么啦?

128
发表于 2008-3-18 06:14: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我在农业银行的ATM机上取了假钱,第二天用的时候才发现,去银行讨说法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就说,你当场发现,我们还给你处理下,现在才来说,我们不处理了!我说我银行拿的钱啊,我还会一张张看嘛,再说那么多人,我一张张看,一个不小心被人抢了这么办,你们负责吗?他们就回答,那你可以到柜台这边来验真假的,我就说,我本来就是到你这柜台这边取的,你说1000元以下不能取,一定要我到ATM机取。难道我到你这验钱,你还给我验?说不定我到你这验,验出假的,你就会说我居心不良,这钱根本就是我自己的!可你却说那这个是你倒霉,你自己当时没看清楚而已,我们不负责的!!!
  
  
  那人家就取了你17万,是你自己倒霉,自己没弄好自己的系统而已,你凭什么要把人家无期!!!

129
发表于 2008-3-18 06:14: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起初他们追杀..主义者,我不是..主义者,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
    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向我而来,再也没人为我说话了……
  
  ------------------------------

130
发表于 2008-3-18 06:15: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在这片神奇的大陆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131
发表于 2008-3-18 06:15: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通过ATM机器,这是一种默认的履行合同的行为,双方在本质上是公平的。
    
    过程中,银行的机器出现故障,注意:这个故障不是那个哥们制造的;那个哥们多次利用ATM机器的故障完成交易行为,在定姓上,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履行合同的行为、一种商业行为,只不过一方利用了一方存在的缺陷。
    
    这个和盗窃罪在普遍意义上的主观故意还是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的。定姓成不当得利从主观和客观来看都更加合理。
    
    只不过如果站在银行的角度,用盗窃定姓很容易把对方打倒,同时还能掩盖自己系统的问题,多好、多棒!

132
发表于 2008-3-18 06:16: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法官怎么判的?坐那个位置你也白坐啦!拿着人民的钱就是不给人民办好事!

133
发表于 2008-3-18 06:17: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恶意取款?没听说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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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8 06:17: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法官无耻!
  律师无能!
  法理无据!
  弱者无靠!

135
发表于 2008-3-18 06:18:0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中国第八大笑话---"恶意取款"

你银行愿意往人家卡里打钱,凭什么人家不能取?和次数、数量有什么关系?就像你不小心丢了钱,人家拾走了,你他妈的不长记姓丢了100次,人家拾了100次,何罪之有?人家能把钱还给你就不错了,你还起诉人家?还判无期?法官,你的主子不小心亏了钱就能把你恨成这样?这是最多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可他妈的在中国这种操蛋国家谁讲道德谁不成了S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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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是丢钱的那个,找到证据后可以告人家非法占有(在人家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有的话就是盗窃)。
  如果你是捡钱的,想私吞的话就千万不要让人家知道,被抓住证据人家可以告你。
  讲道德的可能是SB,明知违法还不知道规避硬要逞能的就真S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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