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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ygo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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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7:07: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宝新规定呼吁了买家不负责任的态度
  
  淘宝这是怎么了``对于卖家的利益完全不于重视``虽然说买家是淘宝的重要客户`可是卖家不是比买家更加重要么``现在对于评价的新规定真的是太无道理了吧``买家可以不管任何理由 想给你差评就差评 如果心情好点你还可以勉强得到一个中评``淘宝是完全不理会是不是恶意评价`只要不骂你 `不说同行`评价就是算数的 投诉已经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了``
  
  前几天。我发现本来100%的好评竟然突然之间没了```闷``一个中评。。理由衣服扣子少一个``我晕倒``一看这是什么时候的交易啊 一个月之前``买家也太有意思了吧```一个月之后和我说我衣服扣子少一个``我感到很郁闷``然后联系买家``没想到买家跟我说出一句话``想让他修改评价``要给他好处`我当时很气`你刚开始收到货的时候为什么不说我的衣服``过了一个月跟我说少一个扣子``一个扣子要过一个月才发现的么```我当时就投诉了买家 还把他要给我要好处的聊天记录上传 没想到竟然被撤诉 我的妈啊 难道这还不是明显的恶意评价么``公然给我要好处竟然不成立恶意评价 在说还是一个月之前的交易``最后还是给了买家一点补偿才修改回来``
  
  淘宝你给了买家的很多利益``为什么就不给卖家一点公平的利益呢``竟然那么不重视评价 何必要搞评价这一块呢 如果那么不重视`我希望你可以废除它 不然我们卖家的利益真的会严重受到损害``
  
  淘宝 请给我们一个公平的交易平台吧``!!!

137
发表于 2008-3-27 17:08: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以前的方法本来就不公平,对买家不公平,现在只是公平了,你们就受不了了。那买家不公平时候受多大委屈哈!!!!!!!!!!!!!!!!!!!!!!!!!!!!!!!!!!!!!!!!!1

138
发表于 2008-3-27 17:08: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烂淘宝
  规则都是他们定

139
发表于 2008-3-27 17:09: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再顶

140
发表于 2008-3-27 17:09: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分吧

141
发表于 2008-3-27 17:10: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还不分

142
发表于 2008-3-27 17:10: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叫 鬼雨雨 那个
  以前的评价怎么不公平了 请问
  非要让你们可以把白说成黑的 就公平了是么?
  哈哈

143
发表于 2008-3-27 17:11: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卖家身份越来越可怜,淘宝因此也滋生了第361行,敲诈勒索!用差评的名义来敲诈!!

144
发表于 2008-3-27 17:11: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强烈支持

145
发表于 2008-3-27 17:12: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今天情况更严重了

146
发表于 2008-3-27 17:12: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我们在淘宝经营了很长时间了,辛勤打造成了三钻信誉的店铺,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信誉,因为我们永远只做正品!
  
  2008年1月4日有个买家在我们店铺购买了一个四件品牌衣服,因为网店和实体店同步销售,只有二件价值954元的衣服有现货了,后经过反复手机短信和旺旺短信后!买家确定要这二件有现货的!支付宝后我们也按时发送了商品,买家过了几天确认收货,双方也完成了评价,我也认为和以前的N个交易一样非常顺利,但是过了几天买家突然来短信说是替同事买的!同事不想要了!要求退货!因为我们是代售,帐已和实体店里结清了已不能退回了!但我和买家商量可以帮她代售!没有交涉成功!买家在2008-01-18进行恶意提请消保投诉,理由是:一件是衣服很久,颜色不对,质量很差,扣子那有白色物质,实物与卖家说的有很大的差异,另一件是发错了型号!并说二件都已到专柜进行验货,专柜人员说是次品、假货!要求退款!我们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申诉!首先我们非常有自信,我们一直就是经营正品,有着良好的信用!二是我们有专门的检验人员进行发货前的检验!而买家所说的这些都是表面观感,签收时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从发货记录也可以看出是本人签收的!就算当时是匆忙签收!但从签收到确认收货这段时间有好几天的时间!怎么也没有说这些问题!要是有这些问题的话早就在确认收货前和卖家协商退货!但是买家没有这么做!这足于说明衣服肯定没有问题的!但是买家态度恶劣,反复强调衣服是次品、假货!还到我店铺进行留言诽谤!我们始终耐心和对方沟通,因为做淘宝网店那么长时间,我们从来不推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来都违护自已的品质和信用!
  
  按照淘宝消保规则:
  
  1)经检测买家购买的商品本身或商品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的;
  2)商品实物与卖家的网上描述存在严重不符;
  3)如果交易中出现以上问题而卖家拒绝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淘宝网将为消费者提供先行赔付。
  
  国家法律也明确指出:谁主张,谁举证,请问淘宝,而仅凭该买家一句已到专柜进行了验货,专柜人员说是淘宝上买的都是次品、假货!就要强行扣款???天理何在!!!
  
  
  
  2008年3月18、19日,也就是昨天、今天!我们已经按照淘宝的要求,上传了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品牌使用授权书、公司发货单。这也是我有这个条件可以上传这些资料!但是淘宝客服人员你们别忘了!淘宝这个交易平台是由无数个很小很小的卖家支撑起来的!而他们遇到这样的问题需要上传证据时是肯本没法取到的!
  
  国家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现在变成买家可以随意说商品是假的,而不需要举证,而举证的义务变成是卖家的了,反而要卖家来证明所售商品没有问题,淘宝你够厉害的,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了。
  
  任何一个处理该投诉的客服人员,我觉得只要是认真看了该投诉过程的,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买家就是反悔交易了!而千方百计找理由退款!
  
  如此明显的情况下,我收到淘宝的站内通知:
  
  关于您的投诉6408***,小二核实您的买家对收到货物表示有疑义,请您在2天内积极的与您的买家联系协商处理此投诉问题,或请在以上通知时间内提供证明商品是没有问题的凭证(正规有效的进货凭证)。如逾期未解决该投诉问题,也未提供有效证明商品是没有问题的凭证,淘宝支持退货退款,强制扣除您的保证金进行先行赔付,并请于以上通知的时间内在投诉中提供退货地址,逾期未提供退货地址,淘宝将提供您淘宝的注册地址:泉山龙泉村52-3-12# 给买家,进行退货的操作。如投诉问题已经解决,您可以联系买家取消投诉,或者在投诉中进行说明,小二核实后将撤消此投诉。最后,淘宝真诚的希望您作为消费者保障计划的商家能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感谢您对淘宝的支持! 这算什么?如此昭然的情况淘宝竟然还要强行扣除我们的保证金?那我请问淘宝,这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交易平台吗?
  
  愤怒之下!已取消了消费都保障计划!!因为我觉得无良买家利用这个规则,进行无良消费!很让人伤心!助长了这种不良的风气!
  
  我已致电淘宝几次,询问、催促投诉处理进程和结果,电话客服也把我的情况详细纪录下来了,也和我说会尽快处理的!我拭目以待!
  
  该事件不管如何结束,就目前我收到的淘宝通知来看,我非常的愤怒!!!最起码处理的结果在向着不利于卖家的方向在发展!非常难以理解淘宝竟然是这样处理一个情况如此简单的恶意消保投诉!!!

147
发表于 2008-3-27 17:13: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怎么搞的嘛,今天没人回帖

148
发表于 2008-3-27 17:13: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无耻的TB
  无耻的规则

149
发表于 2008-3-27 17:14: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那些利用淘宝新评价规则来进行不根据事实交易情况出发给出恶意评价的买家们,如果你们一定要不顾及后果的执意给出不符合事实的恶意评价,那么我们也会采取正当或者非正当的手段维护我们的权利!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避免事后后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节第101条明文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注意:任何单位或团体的规章制度,都无权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面对国家法律,人人平等.
  
  最近淘宝评价体制的改革引起许多善良的买家加入无良买家行列,令无良的买家更加得意忘形,令许多新手买家的无知堂而皇之.不尊重双方的公平交易,动不动就非客观姓评价!
  
  本店在此严重告知各位上帝买家亲们,购物请您与我们沟通,收货有问题也请与我们沟通,我们发誓会全力为您解决客观存在的问题(不包括敲诈勒索).
  
  对于那些利用注册小号恶意拍下支付目的不纯的买家请你们自重,别为了给我们一个恶意评价让大家把你家里人全都诅咒遍了,而且我们会将我们可以掌握的关于您的一切资料运用得当,相信您必然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交易信用3星以下买家,请您重视每一笔交易,并在购物时着重与我们交流,我们都会热情给予解答。
  
  收货有疑问或者不满意,未通过任何方式与我们沟通直接恶意评价的上帝买家,我们将直接在淘宝社区公开您的大名,并且保留将您所有联系方式包括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您本人的高贵大名公布于各大互联网网站的权利,在此不客气了.
  
  我们会一如既往的为每一位真诚买家服务,提供最好的商品最优质的品质以及最热情的售后管理,我们也会不惜一切代价的跟每一个明显恶意评价心怀不鬼的买家斗争到底.
  
  如果您已看请上述所有文字,依旧坚持要玩,那么我们奉陪到底.

150
发表于 2008-3-27 17:14: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如果你以为这种规则的变动事不关已,或者这种规则的变动不会影响大局,我只能向你的智商致敬。须知淘宝每一次的变动,都是在为下一步作铺垫。
    
    回味过去曾发生的那些事情,你自己琢磨一下。“招财进宝”的风波,下一步是什么?收取消保和直通车以及所谓高级店铺的花样百出的费用,你们上当了吗?显而易见。
    
    淘宝的所谓不收费,永远都披着温情的幌子,实际上,就是这种不收费而收费的行为,让淘宝总部的地址,一次比一次更为昂贵,从普通的饭店,一直搬到高级的商务酒店。
    
    众多草根们啊,别动不动再跟人家打温情牌了,已经上市的淘宝,靠的不再是温情了。你以为靠着感动,就真的能让淘宝考虑你们的生死利益吗?试问作为原始股东的你们,手里可攥着淘宝珍贵的原始股票?答案是肯定的-----无。
    
    今后,你们需要作的,是开始寻找淘宝之外的领地另谋发展,不能死在淘宝中而不自觉。应该想办法遏制淘宝的神话和传说,一是对自己有利,二是避免更多的傻子放弃工作来干这种风险极高的买卖。就算是你们为自己也为其他人作的好事一桩吧。
    
    今后,当淘宝每推出一条规则政策及活动时,开动你们的大脑吧,别傻乎乎地被人家利用了。像这次之前不是有个活动吗,名其名曰:对于差评的看法。你们上当了没?你们上当之后还怎么去质询人家?大脑是用来思考的,不要只局限于赚钱。如果宏观的大事你们想不明白,微观的利益又怎么维持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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