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我网

楼主: boygo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16
发表于 2008-3-27 15:56: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继续关注此贴~

17
发表于 2008-3-27 15:56: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怎么没人顶。。。。。。

18
发表于 2008-3-27 15:57: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不少人在从淘宝转别的平台呢。

19
发表于 2008-3-27 15:57: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快乐脚丫丫写到:
  这样真的是要让淘宝黑白不分,混天黑地了!!!自掘坟墓!!谁TMD想的臭主意,TMD的早死算了。出门让车撞死,吃饭噎死

20
发表于 2008-3-27 15:58: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6086楼(2008-03-11 19:33:04) Re:“恶意评价”规则的调整通知 今天来收快递的孩子说了,以前他的几个淘宝客人每天都几十票件,现在都变成一个人只有几票件了,什么原因呢:大家都谨慎的卖东西呢,可疑的人都不敢卖给他东西了~~~~~~~~免得找气生

21
发表于 2008-3-27 15:58: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我也同时是买家,开小号买(就是怕买的时候有争议,卖家拿我的店报复)
  
  作为买家,我专门挑100%好评的店铺买东西,因为我知道店家为了100%好评的维护,会努力进好货并做好售后....我不是刁蛮的买家,至今没有给过一个卖家中差,因为真有问题我会积极沟通,摆事实讲道理.....且店家都能主动解决,没问题的就直接收货好评
  
  可是现在,过不了多久,100%好评店铺不可能存在,如果一个店铺有1个差评了,那么再多1个又何防...能防了我给一个中评,又能防所有买家吗,还有小号的竞争对手,防不胜防啊........所以干脆不管不防.....想想99.9%和99.8%有什么区别呢......店家既然没办法去追求好评率,干脆就只管赚钱算了.........今后淘宝卖家就只能靠良心做事......以后买东西就没那么硬气了,因为评价已经被店家麻木了,评价不管用以后...买家还能靠什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2
发表于 2008-3-27 15:59: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又没人顶帖了

23
发表于 2008-3-27 16:00: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如果淘宝真的觉得要这样做的话,我觉得评价评出来的时候就显示出来,这样才是对双方真正的公平,而不是等双方评了才显示,那么卖家只会永远的弱势!

24
发表于 2008-3-27 16:00: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宝这次真的是淘宝了,买家买了东西不要在给钱了,只要一句要钱就差评,OK事情搞定!不过淘宝的做法也算为人民,社会作出贡献了~~直接降低了犯罪率,以后都不用去抢去骗了,只要来淘宝一句话搞定,淘宝~~"掏包",垃圾买家现在真的可以堂而皇之的把黑手伸进广大诚信善良卖家的钱包里去了.

25
发表于 2008-3-27 16:01: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今天我店里7单没卖,主要是几个新注册的买家,我已经再店铺公告中注明了~~新用户~不卖! 得过差评得买家~~不卖! 还价的~不卖! 说话我不爱听的~不卖! 不同意拍下先评价后发货的~不卖! 现试试效果,要是还不理想.就改成支付宝交易的不卖!直接受银行汇款.

26
发表于 2008-3-27 16:01: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要是效果还不理想,就直接拍下付款后发砖头给买家,随你去了,反正迟早差评满天飞,不如发比财得了.我也注册200个小号,天天买东西去~~赚点快钱,各位卖家小心点哦~~嘎嘎

27
发表于 2008-3-27 16:02: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哇,说的真好,鼓掌,哇写的真好,鼓掌,哇建议真好,鼓掌,
  作者:淘宝霸王条约 我给你鼓掌

28
发表于 2008-3-27 16:02: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今天收到了第一个中评,2钻百分百好评就此结束
  OK,无所谓了,再也不用那么累了
  淘宝,你的目的达到了,卖家可以全身心放松的赚钱了
  服务再好有个P用,反正对方讹诈不成就给你中差评

29
发表于 2008-3-27 16:03: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下面是淘宝宣布的内容:各位亲爱的会员们,你们好! 为了维护良好、有序的互联网交易环境,同时保障评价方真实的意图不被修改,淘宝网将不会介入对除以下两种情况的评价: A.在评价中有污言秽语、色情、辱骂、违反“..社会”精神风貌的言语; B.涉嫌同行业的恶意评价
    我们坚决反对这个以偏概全的错误规定,在飞速发展的今天,淘宝居然炮制如此规则,令国人震惊
    什么是恶意评价?当然是主观恶意,失去公正,不合事实,违反通常规则,背离法律基础,民生通则。这才是恶意!故意!但是淘宝似乎连这个定义也分不清,居然搞出一个只要 骂人或者同行竞争 他才受理,否则其他理由的评价一概不予受理?这种以点概面,窥一斑而见全貌,观井天而知天下的做法,实在是于这个时代背道而驰!
   马云,我们的老大,阿里的CEO,我很想和你说说心里话,我曾经很佩服你,我想你是所有中国人的一个传奇!但你知道你现在的做法是什么吗?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你现在上市了,是的,你上市了,你达成了你的愿望,但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原始用户,你有可能上市吗?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我们不奢望滴水涌泉,您老大可以喝尽天下美酒,但请善意留下些须露水于我等苍生!!!
  是我们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哦,我说错了,可能我们还有最后的利用价值,那就是为了给你心目中的新B2C让路,或者就是为营造你更加辉煌的新B2C而让我们成为垫脚石,不是吗?C2C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好吧,那就让C2C中差满天飞,把客流引导到B2C去,因为B2C是没有店铺评价的概念的。
  我很迷茫,我现在的迷茫就是和当初EBAY破败的时候一样的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做为一个网络卖家,应该坚守的是什么,是诚信?是服务?还是只需要看眼前的短期利润?请老大指导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
  如果有一天有人确切的告诉我,淘宝今天的评价修正决定是源自于马云“曾经”如此聪明绝顶的思维的话,那我真的是错了,我只能说:“这是一个没有偶像的年代,偶像一样是凡人!!!且不论更加高尚的为福者当有社会责任!!!”

30
发表于 2008-3-27 16:03: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对淘宝相当失望,
  关于这件事情到现在都没见到官方给予的明确解释。而是一味的逃避,甚至锁定关于”恶意评价“修改的这条通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成都宠物论坛|手机版|成都宠物网搜索|百度|谷歌|宠我网 ( 蜀ICP备07500266号 

GMT+8, 2024-11-18 14:42 , Processed in 0.192557 second(s), 16 queries .

© 2007 By www.Petovo.com Some rights reserv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