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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ygo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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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1: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为了逃避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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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2: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反对淘宝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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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2: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说实话
  
  这样做并不能维护良好顾客的利益
  
  在淘宝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买家都是非常可爱的
  
  工作中难免有些小失误. 买家都能够体谅
  
  这些可爱的买家不会动不动给差评的. 实在是给了差评.那说明那个卖家真的很差劲
  
  但是有些斤斤计较.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买家. 甚至有些龌龊的买家才是真正在这个规则里获得了利益
  
  
  当她们漫天要价要挟勒索的时候. 特别是针对一些新手卖家. 就会妥协,因为自己信誉本来不高再来个差评就非常划不着了
  
  
  所以这个规则伤害的是广大卖家和买家的利益
  
  却是对那些不良卖家没有一丁点伤害 ,反正他们无所谓.就是卖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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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3: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包啊,淘宝,放着这么多卖家你不珍惜,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啊,难道都要所有的卖家都关店休息,你的目的就达到了吗?真替你们脸红啊,昨天还发个什么什么“推出恶意评级制度得到广大淘友的支持和认可”!!!你们拍拍自己的心问下,不觉得脸红心跳吗?难道那么多小二看不见都顶到四百多页都是反对的吗?没长眼睛啊,是不是眼睛长反了啊,真替我们卖家有你这样的平台悲哀啊!!!现在的社区都不让我们说了!发一个删一个,我看好多卖家的钱都扣光了,这是你们这么大个平台做出来的事吗?我替卖家悲哀,也替中国人悲哀,一天出尔饭尔的,那还叫“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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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3: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宝,已经很不拿卖家当人了,卖家们,转换一下角色,注册个小号,当全职买家吧,找找当上帝的滋味!!!!!!!!!!让淘宝热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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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4: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哈哈..都是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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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4: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宝越来越不象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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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5: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楼猪也许有病……想要淘宝的民主???来火星来,保证你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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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5: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马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淘宝要在4年内为中国创造100万个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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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6: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马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淘宝要在4年内为中国创造100万个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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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6:26: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宝诚信危机

72
发表于 2008-3-27 16:27: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宝朋友:
   我是淘宝内部人士!看到大家的帖子,我很不安.
  对于这样一条规定,大家仔细想象:这个规定在维护淘宝?买家?卖家的利益?答案是肯定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有错吗?答案是肯定的?没错!
  上世纪80年代后,改革开放,追求经济又快有好的发展.那时候,ZF在维护商家的利益,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才导致:"奶粉吃死人""假酒喝死人".........
  步如"和谐社会"以来,追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消费者的利益坚决不允许忽视.而且随着中国消费者日益"觉醒",一些商人感觉到现在的生意不好做了,那是因为,现在的人不好骗了!!!
  也许,朋友会问:难道你为了维护买家的利益而伤害了买家的利益,这也是合理的?是的!是合理的!买家和卖家是一对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ZF永远无法平衡两者利益.否则,那不是计划经济了吗?唯一能做的就是"厚此而薄彼"!
  我觉得淘宝这个规定: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心,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姓.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议朋友们别紧张,颓废.

73
发表于 2008-3-27 16:27: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我被同行恶意评价了 但是投诉无门 有全套证据 但淘宝就是不认定是同行恶意攻击 我现在严重质疑淘宝的制度 下面是整个事件的证据和原由
  http://space.taobao.com/6489eb75711426d7eeeb8cf681a6245b/show_blog-14363930.htm

74
发表于 2008-3-27 16:28: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B TO C?不可能的事!淘宝得垮掉!

75
发表于 2008-3-27 16:28:00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又一起举国关注的大事“评价门”事件

淘宝会现在玩“过河拆桥”,过不了多久千万卖家会让淘宝知道什么是“落井下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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