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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晨阳光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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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22: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1,很明显,抢劫拒捕就击毙是属于暴政的范畴.
    2,这是警察同志为自己省事而草菅人命啊!如果执法都这么简单可以推而广之了.上街摆摊就一脚踢翻摊子,偷人东西逃跑就背后一枪打死.是否存在因生活窘迫而抢劫过难关,只干一次,而怕进局子丢了面子的穷苦百姓呢?是否存在只抢了一只价值几十元的小包就被击毙的情况呢?执法都可以这么简单粗暴,人民群众可怎么活?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支持正常的法制社会就是给我们自己人权.小偷,抢劫犯也有人权.岂可简单击毙?如果这种暴政合理,可以写进宪法啊,而且可以推而广之,诸如"强奸犯,直接割jb","民运分子,直接枪毙","骂人的,直接割舌头",等等.省了事了.岂可以暴制暴? 以违法制止违法?"比较典型的还有河南或某省(记不清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人直接暴光其姓名单位住址等等,竟然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正说明了ZF的无能,只能以极其恶劣的手段执法了.
    3,记住,支持暴政,就是给自己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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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22: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我见过的基层民警中有八成有在夜总吸食毒品记录,百分之百有嫖娼史!绝对真实!三十岁以上更是疯吸疯嫖,个个生龙活虎!一星期工作不超五小时,绝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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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24: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由于体制问题,大部分领导干部不是从基层提上去的,而且局机关的人听说你是派出所的,往往很鄙视。
      所以很多政令以及出台的办法,不符合实际,或者说是为了他们的仕途着想的,这就使社会矛盾更加突出。
      比如现在不允许随身携带枪支,就是因为出的事情太多了,领导要担责任,就把枪收起来了,民警出警时没有枪支。
      这就导致了因噎废食,不考虑如何完善体系,只是一味的堵堵堵。
      曾经有一次,我和另外一个民警出一个打架的现场,没想到双方加起来30余人,且持械。我用喊话器命令他们放下凶器,接受口头传唤,于是两方的人共同向我二人发起进攻,此时,我选择了跑,我手里连根棍子都没有。
      可能有人要说我渎职,但是这就是现状,难道要我用肉手与30个手持凶器的暴徒搏斗?
      归根结底还是体制的问题,体制不健全,法律有漏洞,造成社会矛盾的扩大,人民群众怨声载道。
      我是个基层民警,我无能为力,我只能做到让接触我的群众尽量满意,但我改变不了大的环境。
    
    
    顶我们的基层人民警察!
    就应该给警察更多行使正义的权利。
    被该死的贼偷过几次之后,我都想拿把枪去抓贼!!!毙一个少一个
    
    有溜门撬锁的勇气,有偷盗抢劫的身手,难道就不能靠劳动养活自己吗?
    
    别拿穷来说事,穷就可以去偷别人啊,早点别生那么多啊,越生越穷,越穷越生!

49
发表于 2008-4-3 02:24: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LZ的文章很好 但是发到杂谈上可惜了
      
         难道你不知道杂谈上以拿美圆的轮子和现实中的垃圾居多吗?

50
发表于 2008-4-3 02:25: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事实上
      
        你在杂谈上无论发什么 都有人来讥笑 嘲讽
      
        杂谈上不是五毛就是美圆 要么轮子 要么民运
      
        还有一群被他们煽动的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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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我,相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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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25: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飞车抢夺的吸毒比例比基层民警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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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26: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飞车抢夺的吸毒比例比基层民警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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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27: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我见过的基层民警中有八成有在夜总吸食毒品记录,百分之百有嫖娼史!绝对真实!三十岁以上更是疯吸疯嫖,个个生龙活虎!一星期工作不超五小时,绝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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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你这号人见的多了
  
   估计刚放出来吧

54
发表于 2008-4-3 02:28: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1,很明显,抢劫拒捕就击毙是属于暴政的范畴.
    2,这是警察同志为自己省事而草菅人命啊!如果执法都这么简单可以推而广之了.上街摆摊就一脚踢翻摊子,偷人东西逃跑就背后一枪打死.是否存在因生活窘迫而抢劫过难关,只干一次,而怕进局子丢了面子的穷苦百姓呢?是否存在只抢了一只价值几十元的小包就被击毙的情况呢?执法都可以这么简单粗暴,人民群众可怎么活?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支持正常的法制社会就是给我们自己人权.小偷,抢劫犯也有人权.岂可简单击毙?如果这种暴政合理,可以写进宪法啊,而且可以推而广之,诸如"强奸犯,直接割jb","民运分子,直接枪毙","骂人的,直接割舌头",等等.省了事了.岂可以暴制暴? 以违法制止违法?"比较典型的还有河南或某省(记不清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人直接暴光其姓名单位住址等等,竟然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正说明了ZF的无能,只能以极其恶劣的手段执法了.
    3,记住,支持暴政,就是给自己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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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很想说你们的米国主子都是在暴政了???

55
发表于 2008-4-3 02:28: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这样的人应该击毙!!!一点也不错!MD 饿了去救助站!起码现在饿不死了!还天天吸毒,抢劫,杀人!什么事都干!还是枪毙了好!

56
发表于 2008-4-3 02:29: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我支持对抢劫杀人等暴力现行犯拒捕开枪:
  1.因为是现行犯,所以他的行为对受害人有继续的危害,如果不加以制止,如何能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权?
  2.拒捕是带有暴力姓质的行为,如果不制止,伴随着就是抓捕人员的伤亡和受害人的伤亡.
  3.作为武器应该具有他的威慑力.开枪是一种有效的威慑,同时也能对现行犯造成伤害迫使他停止这种侵害行为.至于说击毙个人认为完全是领导夸大的习惯姓说法,事实上一旦犯罪嫌疑人失去行为能力时警察便不会开枪.
  4.一个犯罪份子一旦会使用严重暴力的手段伤害他人,或者暴力拒捕之后,在未受到惩戒时,他的再犯罪的几率也高于其他人,甚至大部分惯犯在被害人反抗的时候残忍的对待被害人.
  
  因此,出于大众和抓捕警察的安全和社会形势拒捕开枪是完全有必要的.
  
  很多人在拿个案说事,哪国的警察没有过个别人员滥用过手中的权力呢?
  就部分人所担心的:无非是助长zg警察今后滥用枪支的权利了.
  打枪是有声音的,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ZG的种种个案的主角不是也接受法律的惩罚?警察也是人,是人就会分成好人坏人.
  没有坏人的世界是不存在的.如果真的很腐化了,想必这些消息也不会传出来.
  不足之处是有的:我们目前国内法治观念很弱,贫困地方特别是这种情况,而且覆盖面广包括大部分ZF领导.因此法律在很多地方是缺乏执行力了.所以种种封建的野蛮行为也随之而生,也才会有人所形容的"暴政"
  是否存在只抢了一只价值几十元的小包就被击毙的情况呢???

57
发表于 2008-4-3 02:30: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1,很明显,抢劫拒捕就击毙是属于暴政的范畴.
      2,这是警察同志为自己省事而草菅人命啊!如果执法都这么简单可以推而广之了.上街摆摊就一脚踢翻摊子,偷人东西逃跑就背后一枪打死.是否存在因生活窘迫而抢劫过难关,只干一次,而怕进局子丢了面子的穷苦百姓呢?是否存在只抢了一只价值几十元的小包就被击毙的情况呢?执法都可以这么简单粗暴,人民群众可怎么活?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支持正常的法制社会就是给我们自己人权.小偷,抢劫犯也有人权.岂可简单击毙?如果这种暴政合理,可以写进宪法啊,而且可以推而广之,诸如"强奸犯,直接割jb","民运分子,直接枪毙","骂人的,直接割舌头",等等.省了事了.岂可以暴制暴? 以违法制止违法?"比较典型的还有河南或某省(记不清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人直接暴光其姓名单位住址等等,竟然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正说明了ZF的无能,只能以极其恶劣的手段执法了.
      3,记住,支持暴政,就是给自己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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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很想说你们的米国主子都是在暴政了???
    米国你不要说暴力拒捕,就是用手摸摸口袋都有可能被警察打死
  ========================================
  米国的人民有用武器捍卫自由的权利..米国的警察怕人民把他自个也给捍卫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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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31: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警察也是流氓拆迁人的打手。你还敬//?

59
发表于 2008-4-3 02:32: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有理有节!

60
发表于 2008-4-3 02:34: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1,很明显,抢劫拒捕就击毙是属于暴政的范畴.
        2,这是警察同志为自己省事而草菅人命啊!如果执法都这么简单可以推而广之了.上街摆摊就一脚踢翻摊子,偷人东西逃跑就背后一枪打死.是否存在因生活窘迫而抢劫过难关,只干一次,而怕进局子丢了面子的穷苦百姓呢?是否存在只抢了一只价值几十元的小包就被击毙的情况呢?执法都可以这么简单粗暴,人民群众可怎么活?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支持正常的法制社会就是给我们自己人权.小偷,抢劫犯也有人权.岂可简单击毙?如果这种暴政合理,可以写进宪法啊,而且可以推而广之,诸如"强奸犯,直接割jb","民运分子,直接枪毙","骂人的,直接割舌头",等等.省了事了.岂可以暴制暴? 以违法制止违法?"比较典型的还有河南或某省(记不清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人直接暴光其姓名单位住址等等,竟然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正说明了ZF的无能,只能以极其恶劣的手段执法了.
        3,记住,支持暴政,就是给自己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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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很想说你们的米国主子都是在暴政了???
      米国你不要说暴力拒捕,就是用手摸摸口袋都有可能被警察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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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国的人民有用武器捍卫自由的权利..米国的警察怕人民把他自个也给捍卫掉了
    请问 在伟大的XXD的领导下 我们有什么可以用来把警察捍卫掉的东西?除了伟大的西瓜刀
  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
  
  米国的警察不去动米国人民的权利,米国人民会把米国警察给捍卫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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