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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晨阳光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76
发表于 2008-4-3 02:44: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打腿 打手 打哪都行 不要命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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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45: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楼主站在警察的角度,诠释了,为什么要暴力治国的观点!!!!!!!!!!

78
发表于 2008-4-3 02:45: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如果现在中央能下一道政令,“吸毒人员因为手术或戒毒期间死亡,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不承担责任”,两抢一盗不用打就会基本消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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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02:46: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反对开枪!
  
  暴力治国只有一个结果:全社会充斥恐惧与暴力。红色高棉就是样本。权利要平衡,制约,否则会被滥用。
  SO 我们要法制治国,除非罪犯符合目前法律规定开枪范围,不得开枪。否则遇到罪恶执法者,你白死也无处申冤。

80
发表于 2008-4-3 02:46: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现在这样
  
  太原那和黑社会勾结的警察刘利民已经敢随便杀人了
  
  
  如果再给他们这样的权力 那不是警察要随便杀人了?

81
发表于 2008-4-3 02:48: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http://v.youku.com/v_playlist/ca00f458459o9p11.html看了这个以后,我支持当场击毙,不是开枪,是击毙

82
发表于 2008-4-3 02:49: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警察随便杀人毕竟是少数,一些人借此大做文章而已。老美警察枪杀嫌疑人也不是没有,而且更多

83
发表于 2008-4-3 02:50: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如果现在中央能下一道政令,“吸毒人员因为手术或戒毒期间死亡,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不承担责任”,两抢一盗不用打就会基本消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样是好,把吸毒人员都抓来,动手术时给他一刀,又不用承担责任,一了百了,清爽的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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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8-4-3 02:51: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事实上
    
      你在杂谈上无论发什么 都有人来讥笑 嘲讽
    
      杂谈上不是五毛就是美圆 要么轮子 要么民运
    
      还有一群被他们煽动的SA
  —————————————————————————————

85
发表于 2008-4-3 02:51: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警察的职责不是毁灭生命,而是保护生命,这也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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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真的很棒!!!

86
发表于 2008-4-3 02:52: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最近某地那个什么,啊,不开枪,不动手,连个催泪弹都没有,然后呢,保护犯罪分子的生命,无辜群众死伤惨重
  
  现在的情况是官方暴力机关的暴力职能低下,而犯罪集团的暴力手段猖獗,
  
  负责任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好警察都怎么死的?

87
发表于 2008-4-3 02:52: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贴主逻辑有问题。法律是白学了。
  警察开枪只能是两个方面原因,一个是自卫,一个是紧急避险。
  国外实行的是人治,警察不是执法者,只有维持社会治安和自卫的权利。
  警察不论什么情况开了枪,都要写个报告。
  这个报告,其实就是警察的辩护辞,也是证据,在法庭上是作为证据的。
  。
  中国是法治,公安部门和警察(当然还有许多起其他他的机关)是执法者。
  警察开了枪,写出的东西叫做结论。这个结论不是辩护,也不是证据,而是结论。是裁决。
  所以,照这个逻辑来说。警察开枪,就等于是行政机关做了一个“死刑”的“行政裁决。”
  所以,外国警察开枪和中国警察开枪不一样的。
  外国警察开了枪是人开枪。如果不当的话,受害者提起诉讼,是刑事诉讼,。
  中国警察开了枪,是法开枪,如果不当的话(鬼才知道什么是不当),提起诉讼的话,鬼才知道你在告什么。

88
发表于 2008-4-3 02:53: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相信楼主是个好警察,但是,中国的坏警察太多了。

89
发表于 2008-4-3 02:54: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西不炎冲

90
发表于 2008-4-3 02:55: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抢劫拒捕开枪击毙”告诉你们真实的内幕

1,很明显,抢劫拒捕就击毙是属于暴政的范畴.
      2,这是警察同志为自己省事而草菅人命啊!如果执法都这么简单可以推而广之了.上街摆摊就一脚踢翻摊子,偷人东西逃跑就背后一枪打死.是否存在因生活窘迫而抢劫过难关,只干一次,而怕进局子丢了面子的穷苦百姓呢?是否存在只抢了一只价值几十元的小包就被击毙的情况呢?执法都可以这么简单粗暴,人民群众可怎么活?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支持正常的法制社会就是给我们自己人权.小偷,抢劫犯也有人权.岂可简单击毙?如果这种暴政合理,可以写进宪法啊,而且可以推而广之,诸如"强奸犯,直接割jb","民运分子,直接枪毙","骂人的,直接割舌头",等等.省了事了.岂可以暴制暴? 以违法制止违法?"比较典型的还有河南或某省(记不清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人直接暴光其姓名单位住址等等,竟然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正说明了ZF的无能,只能以极其恶劣的手段执法了.
      3,记住,支持暴政,就是给自己掘坟墓.
    ========================
    那我很想说你们的米国主子都是在暴政了???
    米国你不要说暴力拒捕,就是用手摸摸口袋都有可能被警察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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