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我网

楼主: 小草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76
发表于 2008-4-3 11:37: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首先一条肯定有罪,多次恶意支取,实际上是侵犯了金融机构和他人合法利益,姓质比较恶劣,然后藏匿不报交,畏罪潜逃,应当判罪。
      =======================
     判罪是应该判的,否则这次不判以后只要ATM机出错谁都使劲取,然后逃跑了。
     但现在这社会,抢劫、强奸啥的重罪都只判个七八年,从ATM机恶意支取只能算小事了,判个三年左右的就差不多了。
  ===========
  ATM机器出错怪谁?怪用户?坏了造成的损失会有相关厂商来承担责任。
  照你这么说,LENOVO网站标错价格,很多人购买了很多台便宜笔记本;DELL网站标错显示器价格,很多人购买了很多台便宜显示器,这些人都该判个几年。反正只要是便宜,占了就是判个几年,完全不管过程是否违法。
  希望国家把公民不得占任何形式的便宜定义一下,并写入宪法。

77
发表于 2008-4-3 11:38: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笨蛋些:)
  
  根本就没到刑事案件的地步,还应该是民事纠纷处理阶段。
  银行没有一点职业道德,不承担本该它自身承担解决纠纷的责任,直接把事件推给公检进入刑事处理的程序,本身就违法了吧?
  
  这次事件如果判许霆有罪,那么银行就可以推掉它本该承担的风险成本,把它转嫁到我们没一个储户头上。

78
发表于 2008-4-3 11:39: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何东:您在有一次访谈说,如果儿子被重判,我就会故意在路上放钱。这是您说过的吗?
    许彩亮:教唆别的孩子犯罪。教唆谁,你是法官你判的,我就找到你家地址,我宣传是宣传,说法是说法。我就找到你家地址,我也不犯法,我也不什么,你家总有小孩儿吧,对不对?你家小孩儿不管多大了,我这一生当中,就往你小孩儿面前扔钱,我犯法吗?不犯吧?好,你孩子捡钱,他也不犯法。但是孩子捡钱回去是不是交给你大人了?交不交?第一次交了,第二次交了,第三次也交给老师了,第四次还交给老师了。他总有不交的时候,他要花的,他花不花,有花的时候没有?你扔十块、二十块他花,你扔五十以后他照样花。你们知道了以后,我就承认是我扔的,你们把我当不当教唆犯,我这犯不犯罪。我给你扔钱了,我犯什么罪。根本构不成犯罪,现在你把许霆这个案子非要判罪了,我就是这么一个道理。你要犯的是,就这么一个情况。我就说我会教唆别人孩子犯罪。怎么教唆呢?就是给他点钱,我也不当面给他,我也不认识他。
  ===============================================
  看看上面这段话,这个老东西真不是啥好东西,怪不得教育处你儿子这样的人,如果你真敢教唆,法律一样制裁你,到那时,你就是盗窃的同案犯,而且因为教唆,你将承担更为严厉的惩罚

79
发表于 2008-4-3 11:40: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许霆以及许父在现阶段怎么说怎么做都无关许霆案本身的审判
  
  我们关心的是许霆案本身的判决不公

80
发表于 2008-4-3 11:40: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赶上直播了!
  个人认为许霆有罪。银行的霸王条款(离柜概不负责)以及法官的重判(无期,对比贪污N多钱的几年十几年)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重中之重。

81
发表于 2008-4-3 11:41: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1。主观方面:是否具有犯罪的故意,许霆明知ATM的钱不属于自己,仍然取出据为己有,有犯罪的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窃取的行为
  3是一个成年人没,不是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4。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
  
  从银行控制的机器,"正常"按照"规定的步骤"从"自己的卡里"取出的钱,犯了哪条罪?

82
发表于 2008-4-3 11:42: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直播是个好事
  说明存在冤情
  个人意见
  许霆有罪但大不过无期
  继续上诉

83
发表于 2008-4-3 11:43: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判罪是应该判的,否则这次不判以后只要ATM机出错谁都使劲取,然后逃跑了。
     但现在这社会,抢劫、强奸啥的重罪都只判个七八年,从ATM机恶意支取只能算小事了,判个三年左右的就差不多了。
  
  ================
  现在社会讲人权讲法制,以法治国,不是暴政!!!!!!!!!!

84
发表于 2008-4-3 11:44: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支持无罪论。
  
  判案要根据严格的法律定义来,不能任意延伸,搞模糊概念,那样是人治社会。
  
  法律,就是白纸黑字,不能容你胡乱歪曲。
  
  往大了说,这是社会契约,往中了说这是制度,往小了说是法治。

85
发表于 2008-4-3 11:45: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ok
  
  

86
发表于 2008-4-3 11:46: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我要是许霆的辩护律师,我的主要观点:1,承认有罪 2。指出罪不当判无期 。3 争取让许霆做出悔罪诚意 ,争取酌定从轻处罚

87
发表于 2008-4-3 11:47: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设想,如果有人错误把钱汇入我的帐号,我无义务退还。银行系统,无论处于何种缘由,导致我帐户上钱发生汇入,同理。
    =================================================
    法盲一个,不知道有一种债叫“不当得利啊”?
  
  =====
  
  
  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的特征是:
  
  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由于这个事件发生在ATM上,鉴于ATM具有事实的合同关系,因此3不成立。
  
  
  实际上,满足上述三条件的就是‘犯罪’,这个说法也是成问题的。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也是不当得利。
  
  只要我的行为没有操作上的问题,就不承担司法责任,最多道德谴责。

88
发表于 2008-4-3 11:47: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我觉得很奇怪诶..法院凭什么立案..至少ATM机的错误(还是内鬼在偷钱?)应该由ATM机的厂商承担责任,怎么就找上小许了.
      
      盗窃?从ATM机取钱都是按规定的步骤来的,ATM给了就给了,取款人凭什么承担责任.
      
      我以前在外资银行里做过,有个同事(柜员)多给了客户1000美元,经理打电话先去道歉,然后请求客户把钱还回来.客户心肠好,把钱还回来了,不然要是客户不还,我们也没办法,只好由个人来承担了.谁的错谁担嘛.

89
发表于 2008-4-3 11:48: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虽然许霆无耻,可是这个案件判许霆有罪,对我们普通公民来说影响太大。他的败诉,意味着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完全会被强势集团的意志来判别我们的行为,强行入罪。
  
  ==================

90
发表于 2008-4-3 11:50: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设想,如果有人错误把钱汇入我的帐号,我无义务退还。银行系统,无论处于何种缘由,导致我帐户上钱发生汇入,同理。
      =================================================
      法盲一个,不知道有一种债叫“不当得利啊”?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成都宠物论坛|手机版|成都宠物网搜索|百度|谷歌|宠我网 ( 蜀ICP备07500266号 

GMT+8, 2024-11-18 15:31 , Processed in 0.159246 second(s), 16 queries .

© 2007 By www.Petovo.com Some rights reserv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