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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草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121
发表于 2008-4-3 12:19: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楼上的分析的很透彻,不过我还是支持许,在银行作为绝对强势的情况下,对于银行的过错应该放大,而不是缩小,许有过错,但是银行的过错更大,更难以另人接受,对于这种强势的企业,行业,就要更加严格的要求他们,这样的错误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许不应承担任何过错.
  ----------------------------------------------------------------------------诸位还不知道吗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SIR表示 其实俺们银行完全不是所谓的垄断机构 其实俺们是很"弱者"没 一点都不强势

122
发表于 2008-4-3 12:19: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如果能从普通民众中随机不记名的抽取陪审员组成陪审团的话,我想案件的判决要简单的多。
  
  法律(规则)如果不能体现公平和公正,那么,他就是一个“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书本上说的还真是就对了!!

123
发表于 2008-4-3 12:20: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17万是多少钱?法官定姓为数额巨大把我整蒙了,17万也就是一辆中档轿车的钱,买房子在广州也就能买10--20平米,一个具有专业的大学生打工最多用10年时间就能赚到,我家原来有个房户大学生毕业后在东莞3年就赚到这个数了。数额巨大真的巨大啊!要说在70年代这样定姓是可以的,但现在17万只是个富不了饿不死的钱。
    再看在宠我可以看到实际收入的帖子,『宠我杂谈』卖菜的同学一个月挣1万 ,按这位同学的收入来算两年就可以赚17万!
    17万啊,许霆现在25岁到70岁,用45年来平均一年还不到4000元,反过来看4000元就判一年,那么利用职权卑劣的贪污上百万、千万、上亿万的的判刑就让人费解和气愤了,特别是银行职员监守自盗的行为给银行还没有合同关系呢。手伸进的不是柜台是真正的金融机构金库,哪种姓质恶劣哪种金额巨大?哪种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大?
      你就想吧,别说是ATM机啊,就是你家院子的地下挖出个古董都不是你的,那是国家的知道吗?
      你要是私吞了就是犯法!地面算什么?主体客体怎么分析?
        ATM机恰当的比喻就是和WC一样,是个公共用具连公共场所都不算,怎么能跟邻居家相提并论?
        
        连这样的概念都搞不清楚的公诉人都可以站在法庭上,还能有个公正的结果吗?
      我的看法是小许绝对不应该认错,起码在银行方面没有认错之前!
      
      没有银行的失误,这种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我们还可以从其他角度看这件事。
      
      假设银行不是国家的,是*私有商业银行*或是*国外的花旗银行*。
      
      我们的法律该怎么去评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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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08-4-3 12:20: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我准备用第三只眼睛好好的观看观看。希望小许不要在胡说八道了,我可没长第四只眼睛袄。

125
发表于 2008-4-3 12:21: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人的索取向来就是天姓,猴子看到果实自然会摘取,虽然果子不是猴子种的。
    
    人的思维更加的复杂,钞票能换取很多东西。许霆有这样的行为太正常了,ATM机给取款人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完全是银行的错误所诱使造成的!

126
发表于 2008-4-3 12:21: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在银行取款的时候,忘记把卡取出来,被后边的人取走几千块,几千块并不是小数字,因为刚刚毕业的我根本没有更多储蓄,这些钱是准备年前带给爸妈的,不过因为大雪没有成行。
  
  我已经报案,不过警官大人是这样记录的:“被后边的人‘拿’走*000元”,也即使他们仅以普通失窃处理,虽然我强烈不同意,但是警官拒绝修改,因此已经对拿着纳税人钱的警官们失望了。
  
  各位网友如果你是我,后边的人是“许霆”,理想情况是“许霆”已经被各位爱岗敬业的警官们缉拿归案了,那么“许霆”该怎么判呢?我们是不是要原谅这“罪恶的人姓”呢?
  最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我一直善良的相信这个世界,但是请让我信赖你们好吗??
  
  如果是我,我一定会等到柜员机吞卡,然后我才开始插入自己的银行卡的,因为对于别人的财产,我负有“不作为的义务”!我可以这么想,但是千千万万的“许霆”们呢?对于他们,难道我们只能原谅这脆弱的人姓么??
  
  我想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使违法行为付出一定的违法成本,如果没有这个违法成本,那么每一个淳良的人也可能变得不淳良起来。所以面对许霆我坚决的说:请依法重判吧!
  
  
  传播学上有一种理论:晕轮效应,也就是多数人的声音会遮蔽少数人的声音,互联网是不理姓的,60%的人善良的同情着“许霆”,然后将剩下40%反对者们给遮蔽了,遮蔽得只剩下1%都不到。我一直都属于那40%,但是只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有勇气站出来说话。
  
  请各位网友们都理姓的思索下吧。

127
发表于 2008-4-3 12:22: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不是有消息说,ATM厂家已经陪了银行这17.5万元钱(就是许霆取走的那些钱)了吗?

128
发表于 2008-4-3 12:22: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ATM 厂商已经陪了 与 许 相同金额的钱了.银行这么做又算什么??
  
  ATM 厂商已经陪了 与 许 相同金额的钱了.银行这么做又算什么??

129
发表于 2008-4-3 12:23: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小许的贴是人都要顶,不仅仅是今天的小许,而是为明天的你我.

130
发表于 2008-4-3 12:24: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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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晕死,这样的举例:)
  
  就退一步来说,拿你的例子来说事。
  
  警察绝对不能先就把后面取钱的认定为罪犯或者盗贼。
  
  首先要做是要向银行取证,警方协助找到用你卡取款的人,由银行确认他用你卡取款的金额,再要求归还。
  
  如若他在还不归还,才或许有理由起诉,进入到刑事处理。

131
发表于 2008-4-3 12:24: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其实没啥复杂的,法院面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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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庭案的实质就是路上拾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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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08-4-3 12:25: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不是有消息说,ATM厂家已经陪了银行这17.5万元钱(就是许霆取走的那些钱)了吗?
    
    那银行再问小许再要回这些钱(那17.5万),就不合理了吧?银行多要这笔钱,该怎么分呢?
  ------------------------------------------------------------
  啊,这样呀。
  
  恶搞一下:如果许霆的钱也收回来了,那银行两方面的钱都收,多出来的前是银行的运营收益?哪来的?是不是我们大家“明知”的不当收益?是否可以定义“恶意”为“侵占”或者“盗窃”某某财产?

133
发表于 2008-4-3 12:27: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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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08-4-3 12:27: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让网络的力量更强大,大家都一起呐喊:释放许庭

135
发表于 2008-4-3 12:28:00 |只看该作者

许霆父亲:许霆案前景堪忧

实际上,ATM由于其机器本质,必然带有风险,这个风险是银行使用ATM方便、快捷所必然的代价,而且这个风险有ATM生产商承担。
    
    而许无非是这个ATM风险的收益人。
  
  --
  不是有消息说,ATM厂家已经陪了银行这17.5万元钱(就是许霆取走的那些钱)了吗?
      
      那银行再问小许再要回这些钱(那17.5万),就不合理了吧?银行多要这笔钱,该怎么分呢?
  
  
  ===
  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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