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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柠檬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121
发表于 2008-6-23 15:36: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可以容忍平庸,但不能容忍无耻,这就是本人对范跑跑的态度。
  至于范跑跑及其粉丝经常用的一个诡辩技巧,假设一些情形问你做不做得到,再得出结论你没有资格谴责范跑跑,这本身就是在偷换概念,什么叫就事论事你们懂不懂。
  我可以很明确的说:1、在面临地震的时候我也许不能做到牺牲自己去救别人,但我肯定会喊一声“地震了,大家快跑。”就这一点我觉得已有资格谴责范跑跑。2、我自己做不到舍己为人,但对于可以舍己为人的英雄我怀有无比的敬意,不会无耻到为了掩饰自己的平庸去贬低他们的高尚。就这一点而言,我觉得自己已完全有充分的资格谴责范跑跑。

122
发表于 2008-6-23 15:38: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药物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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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搞清楚一点:范是在舆论压力下才表态的,而不是自愿鼓吹自私自利。按你打的比方,就是那女人故意脱光了勾引男人,等男人显出兽姓了就大骂人家是禽兽。

123
发表于 2008-6-23 15:40: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如果范pp是真诚的,值得肯定和赞扬的,那么这场灾难罹难的就不是现在这个数目了。
  面对谭千秋、和范pp,你告诉我这两个人都真确,都伟大。

124
发表于 2008-6-23 15:42: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jy们一边肯定着范pp,一边谴责着“让领导先走”,

125
发表于 2008-6-23 15:44: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首先我不是“范迷”,但我乐意回复你:
  
  1、你的所谓的有资格谴责范跑跑,只是你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其实你可以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表达你的言论,当然别人也可以反驳。
  2、范只是真实表达自己,我没有看到他像你所说的“无耻到为了掩饰自己的平庸去贬低他们的高尚”。
  3、我对舍己为人的英雄也怀有敬意,但我不支持你的观点——你有资格谴责范???
  4、虽然我不同意的的观点,但我并未打算谴责你。

126
发表于 2008-6-23 15:48: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可以容忍平庸,但不能容忍无耻,这就是本人对范跑跑的态度。
    ——————————————————
  
   补充一点:我不觉得范是无耻的。
  
   他只是比较诚实。他的行为和观点你可以不接受不认同,但未必像你说的那么“无耻”。相比较而言,我更不能容忍那些虚伪的君子,以及那些没有充分了解情况没有经过独立思考就人云亦云的做毫无成本的道德审判的人。

127
发表于 2008-6-23 15:50: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可以容忍平庸,但不能容忍无耻,这就是本人对范跑跑的态度。
    至于范跑跑及其粉丝经常用的一个诡辩技巧,假设一些情形问你做不做得到,再得出结论你没有资格谴责范跑跑,这本身就是在偷换概念,什么叫就事论事你们懂不懂。
    我可以很明确的说:1、在面临地震的时候我也许不能做到牺牲自己去救别人,但我肯定会喊一声“地震了,大家快跑。”就这一点我觉得已有资格谴责范跑跑。2、我自己做不到舍己为人,但对于可以舍己为人的英雄我怀有无比的敬意,不会无耻到为了掩饰自己的平庸去贬低他们的高尚。就这一点而言,我觉得自己已完全有充分的资格谴责范跑跑。
    如果范迷愿意就以上两点来讨论,本人相当乐意请教,其他东扯西扯的跑题假设恕不回复。

128
发表于 2008-6-23 15:52: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唉,跑就跑了吧,就那么一人,还能要他怎样
  
  只是不明白他自已要跑时就不能喊大家一起跑
  
  至于后来发表的什么妈妈女儿什么的如果真是他本人所说,我觉得大家应该无视这个人,他肯定是有目的说那些话的,所以我们自动过滤他的言行是最好的方法

129
发表于 2008-6-23 15:54: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郭吼吼和范跑跑的较量,呵呵!

130
发表于 2008-6-23 15:56: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我永远鄙视范跑跑!!
  
  1、范跑跑行为错误,他误导了学生。
  地震时,他先对学生说“别慌,地震”。(意思是小震,没事)然后当他明白是大地震时,撒腿就跑。学生还以为范跑跑是出去看看什么情况,等一会儿不见范跑跑回来,才明白不妙。万幸楼没事,若楼塌了,他的学生这么晚才跑,能跑出来几个?!
    
    2、范跑跑心灵卑鄙
   范跑跑说他跑是本能,别人救人是“一种选择,无所谓高尚。”连谭千秋老师,他也不认为高尚?谁能接受这种观点,谁就继续支持范跑跑吧!
     就凭范跑跑的这句话,我永远不会原谅他!!
  
    3、至于大家反感的范跑跑不救母亲一说,我倒认为没什么。他自己的母亲,爱救不救!不过,范跑跑能成为今天这样,与他母亲养育有直接关系,所以,他母亲一定不会责怪他。
    还有他妻子,他别说救,就没想到!能嫁给范跑跑这样的人,她肯定与范跑跑有着同样的道德观。他遇到危险想不到她,她遇到危险也一定不会救他——两清了。
    这是他们的家务事,我们就不要操心了。

131
发表于 2008-6-23 16:03: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1、在面临地震的时候我也许不能做到牺牲自己去救别人,但我肯定会喊一声“地震了,大家快跑。”就这一点我觉得已有资格谴责范跑跑。
  ---------------
  很简单。事后以道德派的逻辑,某A会跳出来骂你:“在面临地震时我绝对不止是喊一声大家快跑,而是要尽量维护好次序,保证更多人获救!”。然后A的事后,有B跳出来骂A:“……我绝对不只是维护次序,至少要救最靠近我的学生!”
  你的标准只是放在既定事实上的标准,是塑造你道德大棒的合适材料而已。道德派可不像法律派那么好伺候好满足的,不,根本是满足不了的。
  
  2、我自己做不到舍己为人,但对于可以舍己为人的英雄我怀有无比的敬意,不会无耻到为了掩饰自己的平庸去贬低他们的高尚。就这一点而言,我觉得自己已完全有充分的资格谴责范跑跑。
  ----------------
  更简单。没有人主动去贬低英雄。是一些借英雄来杀人的道德家逼迫正常人做出正当反击而已。
  
  现在,请您这不能舍己为人却又大义凛然的人再举些谴责的理由出来吧。

132
发表于 2008-6-23 16:05: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郭不群的言论....还在坚持...
  
  自从我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栏目和范美忠PK的节目播出后,网上似乎掀起了一股拥戴范美忠的风潮,虽然也有支持我的声音,但总的来说,不占主流。
   
  我知道,这和我在亿万电视观众面前粗暴地抨击他有关,但我和范美忠分歧的焦点究竟在哪里,很多支持他而反对我朋友可能反而忽略了。
   
  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到网上找来视频再看一遍。其实,无论我的语言怎样粗鲁,举止如何失当,但我的观点却是清晰的,那就是范美忠的问题,根本不是一个要不要崇高道德的问题,而是一个要不要根据契约精神履行自己职责的问题,即要不要“尽职”的问题。
   
  对于他在地震发生时率先逃跑的行为,我认为这是一种失职的行为,突破的是一种“底线道德”。因为按照自由主义的原则,你既然是在自愿条件下签定契约,从事教师这一职业的,因此你就必须承担教师的责任,而这种责任,也就包括照顾孩子们安全的责任,这一条就算没有写在合同里,也是不能推卸的,因为这是社会公认的不成文法。
   
  但范美忠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把这种“尽职”的行为说成是一种“牺牲自己救别人”的高尚行为,如此一来,这似乎就成了少数人才能做到的“高标准的道德”。“尽职”即“底线道德”,是人人都必须做到的,做不到就应该受谴责,否则社会就乱了套;而“牺牲自己救别人”的“高标准的道德”由于是少数人才能做到的,所以只能用鼓励的办法,却不能用强制的办法——范美忠以承认自己是“真小人”为代价,成功地为自己解了套。但请大家想一想,小范同学在这里是不是偷换了概念?
   
  那天在现场,我虽然火气很大,但仍然指出:范美忠还是可以被宽恕的,毕竟地震来得很突然,但前提是他必须承认这是一种失职和突破“底线道德”的行为,并为此表示忏悔。然而范美忠却能够用自己如簧之舌,为自己做了一番失职有理的辩解,这是导致我怒不可遏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而言之,我和范美忠的分歧就在于:一个人要不要“尽职”?能不能以“尽职”为“底线道德”来要求每一个人?实际上,也就是一个人要不要遵守自己自愿签下的契约?如此而已。
   
  在厘清了我和小范同学的分歧之后,如果大家仍然愿意拥戴他,那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也只能追随大家之后,同时我还有这样几点建议:
   
  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相关条例,规定军人在遇到生命危险时可以拒绝执行命令;
   
  修改《警察法》,规定警察在感到有危险时,对受害民众可以不出手相救;
   
  修改《教师法》,规定教师在遇到危险时可以先于学生逃命,这一条同时要让每一个家长和孩子都知道;
   
  ……
  最重要的,是要修改《宪法》,规定公民可以出于个人的理由放弃自己的职责,任何机关、学校、企业等均不得追究其责任,并将其列为基本人权(这也算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贡献);
   
  我的建议还有很多,比如我们可以把国名改为“真小人共和国”,重新谱写国歌并命名为“真小人之歌”等,最重要的,是要请小范同学出任教育部长,以便把下一代都培养成“真小人”。
   
  大家以为如何呢?
   
  当然,在争论时,我也违反了一些“底线道德”,比如打断了别人的话,使用了一些粗鲁的字眼,甚至拂袖而去等,这个帐我是认的,至于别的帐,则我就不认了。

133
发表于 2008-6-23 16:07: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郭大师的BLOG~~

134
发表于 2008-6-23 16:11: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1、在面临地震的时候我也许不能做到牺牲自己去救别人,但我肯定会喊一声“地震了,大家快跑。”就这一点我觉得已有资格谴责范跑跑。
    ---------------
    很简单。事后以道德派的逻辑,某A会跳出来骂你:“在面临地震时我绝对不止是喊一声大家快跑,而是要尽量维护好次序,保证更多人获救!”。然后A的事后,有B跳出来骂A:“……我绝对不只是维护次序,至少要救最靠近我的学生!”
    你的标准只是放在既定事实上的标准,是塑造你道德大棒的合适材料而已。道德派可不像法律派那么好伺候好满足的,不,根本是满足不了的。
    
    2、我自己做不到舍己为人,但对于可以舍己为人的英雄我怀有无比的敬意,不会无耻到为了掩饰自己的平庸去贬低他们的高尚。就这一点而言,我觉得自己已完全有充分的资格谴责范跑跑。
    ----------------
    更简单。没有人主动去贬低英雄。是一些借英雄来杀人的道德家逼迫正常人做出正当反击而已。
    
    现在,请您这不能舍己为人却又大义凛然的人再举些谴责的理由出来吧。
  
  
  ~~~~~~~~~~~~~~~~~~~~~~~~~~~~~~~~``
  ~~~~~~~~~~~~~~~~~~~~~~~~
  首先,你认为我只是塑造道德大棒的合适材料而已,那好,既然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我们不作讨论,我收回这一点。我一向认为跑了就跑了,我觉得自己跑的可能姓也是很大的,这也没什么,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是道德高尚的人。
  其次,还是那句话,我认为范跑跑的言论就是在贬低别人的高尚来掩饰自己的平庸。看看范跑跑的话:“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如果你认为这不算贬低,那我也无话可说。

135
发表于 2008-6-23 16:15:00 |只看该作者

谁说凤凰卫视的胡一虎控制不了场面,谁说凤凰卫视没有倾向。谁就是。。。

这人真无耻到了极点
  竟还有勇气让别人再看一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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