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我网

1306人看过 →

我曾是JS——告诉你电脑城里的真实生活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21:4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0.
  凡是看到这个帖子的朋友,不管您此刻以何种姿势身处何地,反正都无例外地在上网,对吧?这样的开头貌似脱裤子吹喇叭,但是,您既然要上网,就必定要有上网的设备,譬如台机,笔记本,手机,PDA等等。在我国的IT市场尚处于佛罗伊德宣称的“肛门时代”的今天,以上这些设备大多数还是从电脑城里购得的。没错吧?

  
  基于此,我相信多数网友都曾到电脑城里和JS打过交道。所以,我们的生活轨道就曾有过交叉,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我个人希望这种默契能延续至此小贴终结之日。
  
  先做个名词解释:JS即“奸商”的拼音缩写,属中姓词。此文中的“JS”泛指在电脑城里,以IT人士自诩,实则就是死卖电脑的那些家伙。
  
  我曾经就是个JS,不大,不毒。虽不能像周天王一样,于“千里之外”取人钱财,但亦能基本做到杀狗不见血,吃鸡不吐骨。当时的我成天挂副笑脸,收起紫青色的獠牙,嘴唇抹遍猪油,装出一个大B样坐在店里的椅子上,用眼角的“膀胱”觊觎着每一个来往的生灵,胃里面正不断分泌出酸液,随时准备溶化这些生灵。
  
  如果要按武侠小说中的江湖门派来分的话,我想我比较适合归依于南海剑派。
  
  白驹那个过隙,光阴那个荏苒,岁月那个匆匆,我已不做JS很多年了,故诸多繁琐细节也随之湮灭。那些即将湮灭的,我就努力着写出来,算是抢救出一些自己的面孔罢了。
  
  如果一定要为此文立个坐标的话,我希望是归于电脑城的生活而不止步于此种生活。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但每个人从生活中悟出的况味和对自我的强迫,却又是如此的似曾相识。
  
  菩提非树镜非台,半生恩怨却徘徊。
  尘世面孔模糊去,遥盼一人挂泪来。
   ——《写给陌生人》
  
  如果您觉得还能看下去的话,麻烦您回个贴耳语小子一番。不胜感激。
  


宠我!娱乐社区-B.petovo.com:secret_smile: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发到微博 复制地址:http://www.petovo.com/petovo1328-1-1.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成都宠物论坛|手机版|成都宠物网搜索|百度|谷歌|宠我网 ( 蜀ICP备07500266号 

GMT+8, 2024-11-18 05:51 , Processed in 0.170308 second(s), 18 queries .

© 2007 By www.Petovo.com Some rights reserv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