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我今天发给社会和劳动保障部的,大家帮忙看下啊,原文如下:
您好!
我叫XXX,原苏州新宝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溢公司)的员工,公司与2007年4月开始欠缴社保,6月开始拖欠工资,9月12日我和公司其他12名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提起上诉.
新宝溢公司是在苏州市劳动局登记的,但公司所在地属于苏州新区劳动局管辖范围内,社保从2007年4月开始直至现在依然拖欠社保,不单单是我们上诉的13名员工的社保不缴纳,连现在还在公司上班的员工社保也没有缴纳.公司老总说:“我们公司就是不缴纳社保了,欠的就让它欠到老死吧。”
我们13人昨天去苏州市劳动局咨询了,劳动监察大队的施斌科长和我们说:“我们(苏州市劳动局)已经把该做的都做完了,因为市劳动局和新区劳动局属于平级关系,所以也不能直接命令他们去干什么,只能通过领导和他们(新区劳动局)沟通一下.还有因为劳动局没有权力去罚公司的钱,只能通过地税局出面。”今天我们13人去了新区劳动局,结果新区劳动局要我们去找新区社保中心,去了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叫我们去找新区劳动局,而且社保中心的接待人员说:“我们社保局的人只能发发信,要求公司来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公司不来缴纳,我们也没办法,而且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让地税局出面强制缴纳的。”
上述情况就是这样,请问我们这13人该怎么办,还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该怎么办,我们这13人现在去找工作,有的做个几天,有的做个1,2个月,都因为社保无法转移,其他公司都不要我们了,而且我们13人中有一个孕妇,现在社保欠缴,她去检查,社保不给报,自己又没钱,请问她该怎么办。
从前看到电视上老是有人跳楼感觉很奇快,现在是法制社会,有国家,有法律来帮助我们,为什么还要跳楼呢?现在才知道,不是国家,法律不帮助我们,而是那些执法人员尸位素餐,手拿报纸,喝着清茶,打着官腔,却不办事。
看到这个MAIL的领导啊,请帮帮我们吧,不然我们13人准备2008年1月1日,从东吴塔上跳下来了,呵呵,新年新气象,说不定到时候我们会在电视上和除夕联欢晚会上同台竞技啊
我都快没钱吃饭了,房租也快到期了,怎么办啊,谁能帮帮我们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