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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09:34: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007年12月12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决定如下:
    
    
    一、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立法会的选举,不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在此前提下,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和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附件一第七条、附件二第三条的规定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实行普选前的适当时候,行政长官须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就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改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法案及其修正案,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ZF向立法会提出,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部议员实行普选前的适当时候,行政长官须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就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问题以及立法会表决程序是否相应作出修改的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和立法会法案、议案表决程序的法案及其修正案,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ZF向立法会提出,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表决程序如果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继续适用上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表决程序继续适用上一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表决程序。
    
    
    会议认为,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实行普选产生的办法时,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姓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参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有关选举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组成。提名委员会须按照民主程序提名产生若干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全体合资格选民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人选,报中央人民ZF任命。
    
    
    会议认为,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ZF和香港市民的共同努力,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制度一定能够不断向前发展,并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本决定的规定,实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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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10 09:37: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很好

地板
发表于 2008-1-10 09:39: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啥时候轮到我们啊!期待啊!

4
发表于 2008-1-10 09:41: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我只关心大陆什么时候

5
发表于 2008-1-10 09:44: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貌似慈禧太后也制定过一个长达十几年的立宪方案,可惜孙黄辈都没耐心等

6
发表于 2008-1-10 09:48: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貌似慈禧太后也制定过一个长达十几年的立宪方案,可惜孙黄辈都没耐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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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后来搞出了一个满人超过一半的“皇族内阁”,于是“立宪派”汉人也大部分动摇了

7
发表于 2008-1-10 09:50: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帖子越来越少!好和谐!

8
发表于 2008-1-10 09:52: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试问楼猪,这干你何事?你去过香港几次??

9
发表于 2008-1-10 09:54: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很好,五年以后这届领导班子刚好再轮换

10
发表于 2008-1-10 09:57: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人家通过努力争取来的,无可非议,我们努力过么?

11
发表于 2008-1-10 09:59: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不错,这是一个进步。说起满清的事,其实当时忍一忍,接受那个制宪方案,后来日本就未必有能力灭中国。

12
发表于 2008-1-10 10:03:00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转)

人家通过努力争取来的,无可非议,我们努力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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